朗读
为进一步加强居民的服务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平安大溪口”,确保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金华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武义县居住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按照构建“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工作格局的要求,建立“以房屋管人,以服务管人”工作机制,切实掌握全乡所有居民群众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推进社会治理。
其中重点是做好户籍在本村(含常住本村和县内其他乡镇、街道)居民的服务管理。通过加强对各类房屋的管理、健全基层干部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加强“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等系列工作举措,确保管住全乡居住人员民情档案记录率达到100%,管住所有出租房屋,努力争取新居民登记率达到100%,新老居民同步、同等得到服务管理。
二、工作举措
(一)以房屋管人
1.加强房屋出租的事先把关。村级基层自治组织要将出租房屋和居民服务管理纳入村规民约,负责督促所有居民切实遵守居民共同守则(村规民约),出租协议中应明确相关内容。如系中介机构代理房屋出租事项,中介机构应事先征求当地基层自治组织的意见;因房屋质量、消防问题等不符合出租条件的,要在住建、消防等部门督促整改后,验收合格才能出租。对于房屋出租申请,村级组织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及时做好承租户的服务管理。新加入的居民承租房屋后,即纳入本地居民自治组织服务管理,网格员要及时上门服务,告知相关事项,并通过村代为办理申报居住登记等各项工作。出租房屋较多的村可按照旅馆式管理的理念,对全村的出租房屋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安机关参照旅馆式管理的办法,建立相应工作系统,指导村开展申报居住登记等工作。
3.加强动态管理。乡和村的居民服务工作机构要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档案管理和智慧管理等手段,及时更新居民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加强出租房屋的抽查检查,对不按规定登记申报的房东,上报至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4.推进大数据综合应用,深化智慧管人。加快推进“智安小村”、出租房屋智能门禁建设进度,在村出入口等重点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在出租房屋安装智能门禁系统,融合二代居民身份证、IC卡等识别技术,实现对村、出租房屋和居民的智能化管理,有效提高出租房屋和居民服务管理实效及预警、预测、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
(二)以服务管人
1.健全基层治理组织。加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健全村级各类群众治理组织。根据实际需要,划小管理网格,切实把工作落实到管理网格(村民小组)和自然村中。加强居民教育引导,强化居民群众的参与意识、自我教育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共同建设美好生活家园。对新加入的居民,基层自治组织要第一时间上门服务,告知村民共同守则(村规民约),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做好相应服务。
2.建立民情档案制度。乡和村基层自治组织要切实掌握本地居民的基础情况,要以房屋为单位,建立“一户一档”民情档案,主要包括居住人员基本信息、从业和住房等情况及困难诉求、意见建议。要健全完善走村入户、党员联系群众等工作机制,把建立和更新民情档案作为做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乡联村干部要定期走村入户了解民情,网格员每个月要通过微信群、上门走访等方式了解村情民意,及时更新民情档案。记录民情档案工作要注意不侵犯公民权利,保护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