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办公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现将修订完善后的《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
2021年3月4日
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保障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的范围:中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人员、专职雇员)。
二、考勤的内容及方式:考勤内容包括上下班考勤、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一)考勤方式: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做到按时上下班,统一实行指纹打卡,其他考勤实行现场签到制。出差、下乡、外出开会等原因不能按时指纹打卡或签到的,应提前向办公室报备,由办公室注明原因。
(二)事假病假:工作人员因病因事缺勤请假,一律通过“浙政钉”系统按以下规定程序报批,未获得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认定为旷工。
1、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 1天以上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批准。
2、科室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 1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批准。
3、中心班子成员请假,报主要领导批准。
4、病假 2 天以上的,须附医疗机构相关材料。
5、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从严控制事假。
(三)法定休假。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各类法定休假。
1、年休假: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执行,并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疗养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