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中共武义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武组通〔2021〕4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评价激励作用,顺利完成全局优秀公务员(参公人员)、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评选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创新意识强、精通业务、秉公执法、作风正派、群众信任的优秀人员评选出来,进一步激励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爱岗敬业、奋发进取,以促进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到位,全力助推武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选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争做优秀公务员(参公人员)、先进个人活动,必须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认真履职,为促进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严格标准,好中选优。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不搞平衡照顾,更不能搞应付凑数,切实把在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评选出来。
3.发扬民主,公平公正。要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有关人选直接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推选、领导集体研究推荐的方式进行,做到公开透明,广泛参与。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忠诚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二)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办事效率高,在工作岗位上业绩显著,得到群众公认。
(三)廉洁奉公,干净干事,严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四)完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金华市公务员网络的学习培训任务。
(五)通过2020年全县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考试。
(六)日常考勤情况良好,能按时签到、签退,不存在旷工等情况。
(七)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八)在局2020年度工作考核中倒数第一的科、所,科所长取消当年的优秀评选资格。
(九)在市对县、县对局年度综合考评中考核项目结果排名倒数第一的牵头科室,科长取消当年的优秀评选资格。
四、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公务员工作岗位调任或者转任的,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二)五水共治办(生态廊道办)、“低散乱污”企业整治办、“三城同创”办等统一抽调的公务员,抽调满6个月且仍在抽调办公室工作的,由指挥部及专门办公室考核,未满6个月的,在原单位考核;
(三)选派的“第一书记”按武组〔2017〕42号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