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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武自然资规罚〔2021〕7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武义县壶山街道桃溪滩村村民委员会
执法部门: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1年5月2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2019年7月至9月期间,武义县壶山街道桃溪滩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在本村陈堰殿自然村村口地块建设斗牛场看台。至调查时止,已建成水泥硬化地面和台阶并投入使用。经现场勘测,该地块总占地面积291.28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马双法户住房;南至公路;西至山;北至山。该地块在武义县土地利用现状图中为农用地(林地);在武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限制建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