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百官街道城区各中小学,实验中学、城北实验中学、城东小学,文澜小学:
为认真做好2008年秋季百官街道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根据虞政办发[2003]22号文件精神和2008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百官街道城区教育工作实际,特提出2008年秋季百官街道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新生年龄: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
2、新生户籍:2007年8月31日前迁入城区百官街道。
3、招生规划:实验小学11班,百官小学7班,鹤琴小学5班,城东小学5班,城北小学(筹)按实际招生核定(暂委托文澜小学招生,城北小学建成后,委托文澜小学承担的班级及学生全部转回城北小学)。
4、施教区划分:
学 校 |
施 教 区 划 分 |
实验小学 |
户籍在城区百官街道,且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舜江东路以北、市民大道以南、保驾山路以西的西横河、恒利、高丰、绿城社区的适龄儿童;赵家、杜家、中利、新建、后村等5村村民的适龄儿童。 |
百官小学 |
户籍在城区百官街道,且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卧龙、半山、金鱼湾、广济苑、文化5个社区的适龄儿童;春晖中学集体户籍中的教师子女。 |
鹤琴小学 |
户籍在城区百官街道,且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龙山、平阳山、凤山、胜利、上源闸5个社区适龄儿童;岭光村村民的适龄儿童。 |
城东小学 |
户籍在城区百官街道,且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阳光、九浸畈社区及保驾山路以东、三环线以南绿城社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城区百官街道,但父(母)和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含挂靠生)。 |
城北小学(筹) |
户籍在城区百官街道,且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市民大道以北、保驾山路以西、三环线以南高丰、绿城社区的适龄儿童; |
5、报名办法:符合新生年龄和户籍规定的学龄儿童,按划分的施教区,持户口簿及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证分别到相应学校报名。户籍在路东片各村、上棉社区的适龄儿童到城东小学报名(上棉社区的适龄儿童也可就近到丰惠镇祝家庄小学就读)。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三环线以北的非村民子女,原则上就读学校与居住地村民子女就读学校相同,也可到城东小学就读。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户籍在百官街道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新生户籍:2007年8月31日前迁入城区百官街道。
3、招生规划:实验中学20班,百官中学14班,城北实验中学14班(城北实验中学原规划的2个班改到百官中学)。
4、施教区划分:
学 校 |
施 教 区 划 分 |
实验中学 |
户籍在城区百官街道,且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人民路以北、凤山路以西、舜江东路以南各社区及舜江东路以北、保驾山路以西、西横河以南区域的适龄少儿;新建村、赵家村村民的适龄少儿。 |
百官中学 |
户籍在城区百官街道,且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人民路以南各社区,及市民大道以南、凤山路一保驾山路以东区域的适龄少儿;岭光村、春晖中学集体户口、路东片各村、上棉社区的适龄少儿;户籍在城区百官街道,但父(母)和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住宅房产的适龄少儿(含挂靠生)。 |
城北实验中学 |
户籍在城区百官街道,且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西横河以北的高丰社区及西横河-市民大道以北、大普路以西的绿城社区的适龄少儿;户籍在娥江片(不含赵家村、新建村)、南湖片各村的适龄少儿。 |
5、报名办法:户籍符合规定的适龄少儿按划分的施教区,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证及相关证件分别到相应学校报名。
三、有关问题界定
` 1、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新生本人户籍于2006年6月30日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2009年同),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有住宅房产的,新生就读为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住宅房产的,新生就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户籍户主和新生是姐妹兄弟关系的,且户主尚未成家,住宅住房产权人是户主的,新生就读为该住宅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其它情况视作无住宅房产,新生则到前面规定的学校就读。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本人的住宅房产是指在住宅房产证“所有权人”栏中注明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本人的房产,不包括共有人。住宅房产证发证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前,若尚未领取住宅房产证的,购房正式发票开出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前。
4、新生与父(母)居住房管公房(必须提供租房相关协议等证件及近一年来的交费正式发票),且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其它住宅房产的,新生就读学校为居住地所在的施教区学校。新生与父(母)居住单位所有的住宅房的(必须提供单位住宅房产证、租房相关协议等证件及近一年来的交费正式发票),新生就读学校为百官中学或城东小学。
5、户籍在城区百官街道的拆迁户子女,在安置地所在的施教区学校就读;至今尚未落实安置政策的,回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
6、凡户籍在2007年8月31日以后迁入城区百官街道的,一律回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来虞投资者、各类引进人才、军转干部等子女,根据市委有关政策规定由市教体局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7、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二至三年级的学生,原则上在原学校就读。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
上虞市百官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