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单位:
为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现就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职责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要求。要严格按照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责任分工和工作责任分工,在自身过硬的基础上,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进行研究,提出具体要求,并帮助指导分管单位搞好工作部署,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
二、开展检查指导。要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采取听、看、查、核等各种方式,经常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并针对检查了解的情况,会同有关科室、单位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按照工作的进展,分阶段进行检查。
三、加强教育管理。要督促指导责任范围内的科室、单位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及时掌握和密切关注责任范围内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督促认真诺廉。对责任范围内的中层干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出现违纪苗头或群众有反映时,要及时谈心教育,打招呼,敲警钟,提醒防范。要注重关口前移,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深化改革等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消极腐败行为及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
四、解决突出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特别是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力量认真解决。对于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要支持、督促纪检部门严肃查处。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实施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责任追究,特别是领导责任的追究。责任范围内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放松党风廉政建设,疏于监督管理,导致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滋长蔓延,特别是发生重大恶性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恶劣的,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建议纪检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附件:1、《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
2、《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安排》
中共上虞市水利局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落实 责任制 意见
抄送:市纪委
上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5年4月8日印发
附件下载: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安排.doc
附件下载: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