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提高紧急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能力,迅速、及时、有效地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维护汤浦镇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一旦发生暴力恐怖事件,要迅速、及时、有效地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娣疑人,维护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处置原则
(一)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公安首长负责制原则。
(二)坚持实行统一的垂直指挥体系,诸警种合成作战的原则。
(三)坚持快速反应,严密布控,靠前指挥,把握战机,果断处置的原则。
(四)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确保群众安全的原则。
(五)坚持强硬手段与政治攻势并重,全面进攻与分化瓦解并用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暴力恐怖犯罪是指故意使用具有强烈杀伤力、破坏力的犯罪工具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适用范围是发生在汤浦镇打击区域内的以下事件:
(一)劫持飞机、船舶、火车、汽车的犯罪活动;
(二)持枪杀人、抢劫、强奸和抢劫枪支、武装走私、贩毒的犯罪活动;
(三)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或针对党政机关、水厂、电厂、铁路、公路、电台、电视台及生产和存放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进行爆炸、放火,以及在其他部位、地点对特定对象爆炸、放火行凶的犯罪活动;
(四)驾驶机动车故意撞人、碰撞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
(五)以制造政治事端为目的劫持人质的,以要挟报复为目的劫持党政领导人、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子女、亲属的、或劫持人质对抗军警追捕的,持枪、持爆炸物品劫持人质的犯罪活动;
(六)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而盗窃枪支、爆炸物品、放射性和剧毒物品的犯罪活动;
(七)对公共饮用的水源或食品故意投放有毒物质的犯罪活动;
(八)武装暴狱、越狱的犯罪活动。
四、启动和关闭权限
本预案启动关闭由市公安局汤浦派出所报镇主要领导或分管副镇长批准后启动或关闭。
启动与关闭程序、条件:发生暴力恐怖犯罪事件时,先期由市公安局上浦派出所(汤浦警务室)处置,事态扩大应急时,由汤浦派出所报镇主要领导或分管副镇长,经主要领导或分管副镇长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应急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汤浦派出所报镇主要领导或分管副镇长,经主要领导或分管副镇长批准后关闭本预案。
五、机构职责
设立反暴力恐怖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镇党政领导和公安局上浦派出所(汤浦警务室)、人武部、应急办、交通、安监、电力、卫生、文广等部门领导组成,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镇分管领导、公安派出所长任副总指挥,现场指挥部设在镇应急办,负责力量调集、部门协调和舆论宣传控制工作和具体的组织指挥实施工作。下设四队四组,即防暴突击队、侦查队、设卡队、抢险救援队和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交通管理组。
(一)防暴突击队:由市公安局汤浦派出所人员组成,派出所分管所领导任队长,主要负责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的先期搜索、追缉、围歼等任务。
(二)侦查队:由市公安局汤浦派出所人员组成,派出所分管所领导任队长,主要负责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的先期现场勘查、提供现场情况、准确刻划犯罪嫌疑对象、及时通报犯罪情况、发布协查通报等工作。
(三)设卡队:由镇人武部、市公安局上浦派出所(汤浦警务室)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的先期拦截、制服严重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视情对以下四个大点进行设卡。
一号卡:蒋村龙寺岭处卡点
二号卡:霞里治安岗亭处卡点
三号卡:达郭村卡点
四号卡:霞越村原越明自然村卡点
一级卡点设卡人员不得少于四人,二级卡点设卡人员不得少于三人。所有设卡人员必须携带必要的装备器械、通讯设备及防护工具,以最快速度上卡,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设卡人员情况。
(四)抢险救援队:由消防、卫生部门人员组成,派出所消防中队领导任组长,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紧急救援和因爆炸、火灾、危险物品泄漏等所致的现场抢险工作。
(五)通讯联络组:由镇党政办、汤浦电信支局人员组成,党政办领导任组长,负责收集情况、对外宣传、配发通讯器材,保障通讯联络畅通。
(六)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汤浦派出所人员组成,由派出所分管所领导任组长,负责公安机关自身、镇政府大院、广播电台、电信大楼、自来水厂、电力设施、银行、危险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卫生部门人员组成,党政办领导任组长,负责车辆调配、后勤物资供应、医疗救护等工作。
(八)交通管理组:由交警大队三角站中队人员组成,交警中队领导任组长,负责交通管理、维护现场交通秩序、保障参战车辆畅通无阻。
(九)所需装备设施保障
1、交通工具,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后勤保障组应准备必要的机动车辆以备急用。
2、膳食供应,各卡点设卡人员及其他现场处置人员的膳食由后勤保障组统一供应。
3、照明工具,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4、通讯工具,统一使用无线对讲机,由通讯联络组统一调配。
5、武器警械,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6、设卡所需的路障、停车检查牌、反光背心等,由卡点负责单位保管使用。
六、处置程序
(一)一旦发生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市公安局汤浦派出所必须立即报告镇应急办,应急办在核准发案时间、地点、案件性质、犯罪嫌疑人人数及体貌特征等基本要素后,立即指令有关单位先期处置,同时报告镇主要领导,并向市委、市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汇报。根据镇主要领导指示,迅速设立反暴反恐现场指挥部,组成相应的反暴反恐工作队(组)。
(二)镇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反暴反恐现场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向市公安局汤浦派出所和有关部门下达反暴反恐指令,部署工作任务。
(三)各反暴反恐工作队(组)接到反暴反恐指令后,应按照反暴反恐总体方案迅即分头开展行动,并根据实战需要,灵活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行动中发现重要线索情况,应迅速上报指挥部
(四)善后处理和调查、评估。
应急事态结束后,各部门按其职责清理现场,由市公安局汤浦派出所负责事件调查取证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报镇分管领导。
七、工作要求
(一)各反暴反恐组必须认真领会指挥部的意图,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二)参加处置暴力恐怖犯罪案(事)件的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反暴反恐预案,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拉得出打得响,机智勇敢,不畏强暴,坚决彻底地围歼严重暴力恐怖嫌疑人。
(三)不准擅离职守,没有命令,不准擅自撤岗,对违反纪律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附则
(一)市公安局汤浦派出所为汤浦镇处置暴力恐怖事件应急预案主管部门。
(二)未明事宜由指挥部临时决定。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附件
(一)指挥机构通讯录。
(二)应急救援流程图。
附件1
汤浦镇暴力恐怖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通讯录
指挥机构通讯录
指挥长:镇长 赵海江
办公室电话:82336033 手机:13858442707
副指挥长:政法副镇长 胡国庆
办公室电话:82331189 手机:13967535003
副指挥长:市公安局上浦派出所所长 许卫峰
办公室电话:82766718 手机:13606571968
市公安局汤浦警务室:82766707
镇人武部:13905851272
供电:82424408
卫生:82336026
电信:8236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