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1、公文处理要及时、准确,所有文件均由党政办统一收发。签收文件要逐件清点,逐项作好登记,以利查询。
2、文件签收后,应立即送镇党委书记、镇长、党群副书记轮阅,根据领导批示,送达党政班子成员传阅,班子成员传阅后应将文件精神及时告知分管的办公室主任和有关人员,并将文件及时送归党政办,党政办要随时掌握文件去向。凡经注办的文件,党政办必须及时转送有关办理人员,以避免漏办和延误。
3、党政办必须严格把关,未经领导阅看或批示的文件,其阅读和传达范围不得自行扩大。
4、送达办理的公文,由党政办负责催办、查办。对下发的重要文件,应及时了解和反馈执行情况。
5、凡属镇党委、政府重要事项的行文,由党政办负责起草,其它均由各办(中心)自行起草。草拟文件必须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注重效用。
6、为确保公文质量,凡需正式行文的文件,在送达领导审批和签发之前,均由党政办对文件的内容、文字表达、文种使用、格式等进行认真的修改或校核,校核后的文稿经有关领导审核、签发以及党政办登记、编号后,方能打印。
7、文件打印完毕后,由拟稿人作第一次校对,并送党政办重核,确定印稿后,由党政办负责用印、上报或发送。
8、所有公文,必须由党政办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确保存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9、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文件的规定,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