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越委(2006)12号
各行政村党(总)支部、各办(线):
2006年是我镇更好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的关键之年。为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客观评价村党支部的工作实绩,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经济建设(36分):
(一) 工业经济(18分)
1、 当年新办一家私营企业得3分,每增加一家加1分;当年新办一家个体工商户得2分,每增加一家加0.5分;最高不超过10分。(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2、 协助当地企业做好劳资纠纷、安全生产、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等工作得4分,工作实绩明显加2分,每发生一起投诉案件每次扣2分。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得分。
3、 协助做好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得4分,工作不力视情况扣分。未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分。
4、按时上报规模以下企业各类报表得3分。上报不及时每次扣1分。
5、协助当地企业做好工商统计年鉴工作得2分,每减少一家企业扣1分。
(二) 农业经济(18分)
1、 产业化工作重视,年初有具体计划,并有实质性工作成效的得2分;新办农业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50万以上)1家加2分;新申报成功绍兴市级及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或绿色农产品每个加2分;新制订绿色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经市质监部门认定)1个加2分。休闲农业工作配合有力,成效明显加3分。
2、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落实农田排灌设施养护人员、责任、经费,达到沟渠畅通、机耕道路完好、农电线路配套得3分;农户有投诉、有反映,经查实每次扣1分。当年完成土地整理项目1个加2分。
3、 开展常年性河道保洁得2分,责任河段经检查保洁效果明显加2分,效果不好不得分。河道砌石整治年初有计划,投入5万元以下的得1分,5万以上得2分,每增5万元加1分,最高加5分;开展生态河道治理,经上级验收合格的加2分。
4、村级财务制度执行好,未出现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得3分; 5000元(含5000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未批先用每次扣2分;凡出现涉农乱收费的,每次扣2分;非生产性开支严重超支的扣2分。以上三项直至倒扣分。
5、山林防火、动物防疫、松线虫病处置、加拿大一枝黄花清除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得3分;每发生一次山林火灾扣1分,扑救工作组织不力加倍扣分;动物防疫、松线虫病处置、加拿大一枝黄花清除工作不力,被市、镇检查中通报批评或舆论曝光的,每次扣1分;植树造林任务完成的得1分,否则视情扣分。
6、加强村级植保队伍建设,做到人员、责任、经费落实得2分,达不到要求视情扣分。
二、实事工程(10分)
1、村级实事工程经村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后实施,年末按实际完成情况计分,最高不超过10分(其中投入在5000元及以上工程项目必须接受镇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在工程招投标、资金结算等方面的监督)。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工程项目不得分,镇财政不给予补助。
2、能积极配合镇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出色的另加2分,配合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发生一起倒扣2分。
三、党建工作、民主建设、为民服务(20分)
1、坚持实行村干部每天轮流在村办公室值班和每星期一、三、五半天集中办公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便民服务登记记录的得2分,检查中发现执行情况差的每次扣1分,直至倒扣分。
2、 村主要干部工作精力集中,准时参加会议和各类活动的得3分,未经准假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直至倒扣分。
3、村主要干部按规定要求参加述廉评廉得1分,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述廉评廉的不得分。发现党员干部有违法违纪现象未及时报告的扣2分。
4、 深入开展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得3分。其中,“三会一课”制度健全,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各项书面记录完整规范的得1分,当年有新发展党员得1分;建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保持在3:1左右,各项培养教育制度健全得1分;以上三项有达不到要求的相应项目不得分,已到三年及三年以上不发展新党员的倒扣3分。
5、 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达到规范要求的得3分,被检查发现不够规范的每次扣1分。
6、 村班子成员团结协调有战斗力,群众中有威信,完成任务好的得2分;班子内部闹矛盾的不得分;严重影响工作,群众意见大的倒扣2分。
7、抓好文化阵地建设,有“一报一窗一室”的得2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8、创建成上虞市级文明村或文化村、卫生村的得2分,创建成绍兴市文明村、卫生村、科普示范村的得2分;取消文明村称号的倒扣2分。
四、社会稳定工作(10分)
村民自治良好、社会秩序稳定、当年无各类集体访、重复个访的得10分,每发生1起到镇3人以上群访集体访扣2分;每发生一起到市及以上重复个访扣2分。到市集体访倒扣4分,到绍兴市及以上的集体访倒扣8分;在发生各类各级上访前能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片长、镇综治中心,并能及时积极处理的减半扣分。
五、其他工作(24分)
1、及时完成镇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突击性任务,得7分,完成不好的每次扣2分,直至倒扣分。(初步确定以下几项为全镇中心工作:镇级党代表选举、市镇两级人代表选举、征兵或民兵训练、党报党刊征订、失土农民养老保险、大病医疗统筹、无偿献血、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等)
2、新农村建设(10分),通过宅基地整治考核验收得5分,验收不合格不得分;通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考核验收得3分,验收不合格不得分;按规划建设使用土地得2分,每发生一起违反规划行为扣2分,直至倒扣分。
3、计划生育工作(7分),完成一年两次的查孕查环任务得2分,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8%得1分,村有计生办公室、服务室、活动室得2分,当年落实可靠节育率达70%得2分,上述四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视情扣分。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扣5分。
六、领导班子成员附加分。镇党委、人大、政府三套班子成员对当年分管工作出色的行政村党支部实施附加分,每位成员的附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七、在党风廉政、社会稳定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的在评比各类先进集体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八、依据本考核细则具体内容和计分办法,年中由镇考评小组汇同各线办对各村双争目标实绩进行半年度初评通报,年终由各线办对各村提出初步考核结果,镇考核小组进行汇总初审后,由镇领导班子集体最后审定。
附则:
1、“双争”目标考核实绩与村主要领导的报酬挂钩,2006年按照村规模大小,对行政村层次划分进行调整(见附表)。考核分值第一层次村原则为每分170元,第二层次村原则为每分160元,第三层次村原则为每分150元。村主要领导预发500元/月,年终按考核实绩决算兑现。年度决算时村党支部书记按110%计算全年报酬。
2、村主要领导报酬继续实行统筹统支,根据目前各村集体经济状况,新宅、田家、越北、倪梁、小越、小越湖、幸福、峧里、朱家滩、赵巷桥、边墩、吴山、大庙罗等13个村按镇村3:7负担,冯柯山、横山徐、胜桥、罗家、新兴、岭南、西罗、孔家岙等8个村按镇村5:5负担。
3、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继续实行任职年限补贴,每年2元/月,按实计算年终兑现。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严重失职,造成集体资产重大损失的实行经济处罚。
附:2006年村主要干部报酬统筹统支行政村层次划分
中共小越镇委员会
小越镇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三月三日
抄报:市委办、市委组织部
2006年村主要干部报酬统筹统支行政村层次划分
第一层次:(5个)
新宅村 小越湖村 冯柯山村 罗家村 田家村
第二层次:(10个)
越北村 倪梁村 小越村 横山徐村 胜桥村
新兴村 幸福村 赵巷桥村 边墩村 西罗村
第三层次:(6个)
岭南村 朱家滩村 峧里村 孔家岙村 吴山村
大庙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