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进一步做好“结贫思廉”工作的通知
虞建党〔2007〕16号
局属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建设系统“结贫思廉”活动,认真落实“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关爱群众、关爱党员、关爱基层”的工作要求,强化我局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风尚。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07年“结贫思廉”工作的通知》(虞纪发〔2007〕5号)的文件精神,为深入抓好这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局班子领导带头践行“结贫思廉”工作
1、根据局班子换届调整的实际情况,由局纪委对局班子领导干部结贫情况进行重新梳理登记,原结贫对象仍处于初高中学习阶段的,原则上不再更换。
2、如遇其他原因确需调整结对对象的,由局纪委与百官街道纪委联系,做好协调、衔接工作,按照“一对一”的要求落实帮扶对象。
3、原结贫对象已经脱贫或原结对的学生已经完成初、高中学业不再读书的,由局纪委主动与结贫对象所在的乡镇、街道纪委联系说明情况,并请百官街道纪委调配落实新安排的结贫对象。
二、各单位积极延伸“结贫思廉”工作
按照虞纪委〔2004〕4号、〔2005〕9号文件的要求,局属各党支部要组织各科室、单位开展“结贫思廉” 延伸工作,要在认真梳理现已结对帮扶的基础上,扩大结贫思廉的联系面,可以“一对一”、“二对一”结对,也可以按党小组、工会小组、科室为单位结对,但不提倡以整个单位集体的名义结对。扶贫资金必须由个人支出,不能由单位出资。新增结对帮扶对象原则上由局纪委会同百官街道纪委排摸确定。
三、工作要求
1、要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以个人名义或帮扶小组等形式开展“结贫思廉”活动的,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六一”节前、春节前组织好走访慰问活动,对结贫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三次。
2、要真情结贫、真切访贫、真心扶贫。坚持在每次走访中,学习生活情况聊一聊、 进门入户看一看、社情民意访一访,切实走进困难群体,感受贫困生活,帮助分析贫困根源,制定脱贫致富计划,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或实物(一般一年中不少于1000元)支持,真正为民排忧解难。
3、要积极开展“三比三看三思”活动。一是比生活条件,看困难群众吃住行的艰苦,思自己应如何从点滴做起,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二是比工作条件,看困难群众生活的艰辛,思自己如何恪尽职守,心系群众、服务人民。三是比家庭收入,看困难群众一年收获,思自己应如何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秉公用权、廉洁从政。通过深入开展“三比三看三思”活动,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我局行风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上新台阶。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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