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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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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

实施方案

 

虞建党〔2007〕7号

 

局属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2007〕25号“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总体部署,为认真抓好建设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特制订我局“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纪委部署要求,围绕局党委年初提出的“重

民生促和谐、重实干促奋进”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实施“和谐建设”、“阳光建设”和“平安建设”,进一步抓好干部职工队伍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机制制度创新,推进党风、作风和行风建设,努力为上虞城市建设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局实际,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主要是巩固“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政治理论、建设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辅导;认真学习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市委杨文孝书记的重要讲话,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有关加强作风建设的文选内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对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八项要求,使系统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方面的境界有一个新的提高。同时,按照局党委的工作部署,系统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要结合本职工作岗位,联系当前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地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在3月15日前拟定好调研课题,在5月底前完成有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作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实现干部形象创新”的主题实践活动。

    2、推进效能行风建设深度。主要是按照四轮审改要求,推行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严格履行行政许可统一受理制、一次性告知制、统一送达决定制、行政许可审查制、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制;执行好建设项目集中联审联办,实现服务事项到位,实现科室、单位与便民中心建设窗口的无缝对接。在深化廉政文化“四个一”活动的同时,集中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一是邀请上级纪委领导或有关专家来局宣讲警示教育课,进行反腐倡廉主题教育;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图片展;三是开展一次廉政论谈,组织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作风建设、廉政建设论谈活动;四是开展制订作风建设行为准则活动,要求系统中层副职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工作要求制订出自己应该做到的作风建设行为准则。

    3、提升高效优质的速度。我局是市直10个重点行评单位,市政中心、测绘中心、房管中心是全市30个重点行评基层站所,对照局党委提出的“保先、再进位”的目标要求,任务艰巨、压力较大。系统各单位要以“创优环境、促进发展”为主题的“优化环境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公共服务窗口评文明标兵、评明星窗口活动,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执行好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  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绩效考核制等制度,以制度规范服务。严格执行“四条禁令”、“三在”要求,开展明查暗访,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监督促进服务。

    4、增强创新创业硬度。以虚促实,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主要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全力抓好2007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建配套建设,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50只民生工程的建设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加快营造“人在城中,城中绿中,绿在景中”的宜居创业环境;全面推行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和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廉租住房保障180余户,住房救助120余户;探索、创新、完善安置房“自建、代建、回购”模式、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配套政策和城市基础设施养护办法,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快事、办实事、办好事。

    三、实施步骤

    我局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统一思想认识,制订活动方案。(2007年3-4月)

    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学习计划,通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学习日、听报告、作风论谈等形式,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各企事业单位制订作风建设活动实施计划,作好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2007年5-8月)

   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机关工作人员也要立足岗位,认真查找在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环节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把整改贯穿活动的始终。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并按规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2007年9-12月)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常抓不懈。要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注重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努力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要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活动结束后,要继续对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作风进一步的安排,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

   四、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局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顾世明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王正礼任副组长,章瀚、朱鑫海、夏灿海等副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绍灿任办公室主任,谷亮任副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负责合力抓,以身作则、作好表率,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各阶段任务,有序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顺利进行。

   2、要精心组织实施。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紧紧围绕全市的作风建设活动进行,做到每个阶段在事前作好精心准备,事中全过程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事后抓好问题的整改和活动开展成效的巩固提高工作。各单位也要按照局里的整体工作要求,抓好各个单位的作风建设活动,精心制订本单位作风建设活动的工作计划(4月25日前报谷亮处),精心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自觉积极参与这项活动,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思想认识到位,活动实施到位。

   3、要确保活动效果。在作风建设活动开展中,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局党委年初提出的整体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各单位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表现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和制订各单位的作风建设活动的活动载体和活动方式。做到规定动作按规定做,特色动作创新做,全力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实现局党委年初提出的“保先、再进位”的总体目标。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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