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建设系统
二○○四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实施意见
虞建〔2004〕37号
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确保二○○四年度局属各单位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掌握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根据局年初印发的虞规建〔2004〕37号关于印发《规划建设系统2004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订系统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对象和内容按虞规建〔2004〕37号文件规定。
二、考核步骤:
1、总结自查、搞好自评(2005年1月10日前)
(1)业务工作(考核分70分)。各单位根据年初局下达的岗位
目标任务,对照实际工作完成情况,搞好自查,打好自评分;
(2)党建工作(考核分10分)。各单位根据虞规建〔2004〕37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分。
(3)效能建设、行风建设工作(考核分20分)。实行单独考核。
(4)中心工作(此项为扣分项目)。按虞规建〔2004〕37号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进行扣分。
2、互评、分管领导评分(2005年1月14日前)
在各单位、科室自查评分的基础上,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牵头,各事业单位、科室之间对业务工作进行相互交流,以实名制的形式进行互评打分,并由分管领导审核评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单位、科室,填好加分审核表,提出加分理由,报分管局长审核。
3、审核(2005年1月18日前)
在自评、互评、分管领导评分的基础上,将各单位、科室的得分情况送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局党委审核确定。
三、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把它作为检查和促进本单位年度工作的一个有效举措,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抓该项工作。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的质量,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顾世明同志任组长,黄建华、王正礼两同志任副组长,章 瀚、朱鑫海、夏灿海、胡月江、过 政、吴绍灿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绍灿同志任考核办主任。
2、实事求是,扎实搞好评分工作。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要认真进行自查总结,客观全面地搞好自查自评工作;在互评时,要对照年初的目标任务,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打好互评分。
3、确保质量,如期完成考核任务。岁末年初,各单位工作任务较重,考核工作时间紧、工作繁琐。为此,要求各单位在开展考核中,要切实按照局里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考核工作任务,各单位自查评分情况务必要在2005年1月10日前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操作中有疑难或不清楚的地方,及时与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绍灿、王建英,联系电话:2209585、82214092。
附:建设局二○○四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创造性工作加分审核表。
上虞市建设局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