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补助援外医疗队员探亲旅费的通知》(浙卫发[2006]83号)转发给你们,根据今年我市承派中非医疗队任务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今年选派的中非医疗队员探亲旅费的补助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援中非医疗队员回国探亲或其配偶出国探亲(含放弃探亲人员),每人可享受20000元探亲补助费,其中由卫生厅支付5000元,我局支付3000元(市直支付6000元),县(市、区)卫生局支付3000元,其余9000元由派员单位承担。探亲旅费的发放时间和要求按省厅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浙卫发[2006]83号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绍市卫发[2006]63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