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行政村:

    为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级集体资产范围和内容

    1、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2、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办公设施等固定资产;

    3、农田水利、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通讯、福利等公益性设施中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部分;

    4、集体经济组织利用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所获得的承包金、租金、股金分红、土地补偿费和集体资产产权变更所获得的收入;
    5、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各项财政补助资金;
    6、社会赞助性收入和其它收入;

    7、依法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资产。

    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凡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涉及下列行为的必须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土地、水面、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发包、开发;

    2、房屋、建筑物、机构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租赁、发包;

    3、投资、参股等;

    4、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拍卖、转让、出售、核销等。

    村级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出借和处置必须经村三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涉及数额较大的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必须签订协议,并按协议收取承包金、租金,协议必须报镇农经管理中心备案,具体按《崧厦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经营性资产发包工作的意见》(崧镇政〔2008〕74号)执行。资产处置要合理估价,对价值较大的必须采用招投标公开出让,并及时收取处置出让款。

    各村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将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投资和资产处置结果在全体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开,并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

    三、工作要求

    1、开展核实登记。做好核实登记工作是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村级集体资产包括实物形态和货币形态,对于实物形态存在的村级集体资产,要求各村认真做好核实登记工作。各村要召开专题会议,对调查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部署。各村驻村指导员和联村干部要积极参与,指导所驻(联)村开展好调查核实工作。各村要如实登记和反映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数量、价值及其变动情况,认真填写好下发的每张表格,杜绝漏登、错登情况的发生。本次资产核实登记工作务必在3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

    2、建立管理台帐。登记完成后,各村要根据登记的资产建立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台帐。台帐一式两份,一份村留存,一份报镇农经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代理会计对村发包、出租情况定期进行核对,主要检查各村每月上报的帐目是否和台帐一致。

    3、严肃责任追究。村书记、村委主任对集体资产管理负总责,村文书为具体责任人。村文书必须切实做好村级集体资产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使集体资产漏登、错登造成重大损失的,经调查属实分别追究其领导责任。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人情发包村级集体资产,造成资产流失的,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与后果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追回损失;有受贿、挪用、贪污等情节的依法处理。

    4、强化考核督查。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年终对村工作考核内容之一。镇农经管理服务中心要自觉承担起对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能,要明确人员,分片落实责任,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并纠正,同时如实向党委政府报告。因监管不力原因,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集体  资产  管理  意见

抄送:市农经中心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09年2月25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20380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