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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上虞市建设局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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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上虞市建设局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

有关事项的通知

虞建党〔2008〕28号 

 

各科室、单位:

    上虞市建设局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经局党委研究,拟定于2008年8月下旬召开。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局党委提出的“行风争先、作风争硬、工作争优”的总体目标,认真总结上届妇代会以来的工作,部署落实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建设系统妇女职工立足岗位、奋发有为,为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议程

     1、局党委领导和市妇联领导讲话;

     2、听取局妇委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上虞市建设局第三届妇女委员会委员。

    三、代表名额分配

    建设局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7名,根据新调整的妇女小组及各单位女干部(职工)的情况按一定比例产生,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一。

    四、代表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本职岗位上踏实工作、成绩突出;

     3、善于联系妇女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廉洁自律;

     4、文化程度一般要求高中以上,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关心妇女儿童事业。

    五、代表产生办法

     以各妇女小组为单位,按分配的代表名额,经选举或推荐、协商产生。

    六、工作要求

     1、要高质量地做好妇女代表的选举和推荐工作。妇女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单位党组织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使参会代表具有政治上的先进性和广泛的代表性。

     2、认真搞好妇女小组小组长的推荐工作。由于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以来,单位及人员变动较大,现对原妇女小组作出了适当调整,请各牵头单位负责做好妇女小组长的推荐工作。

     3、产生的妇女代表及妇女小组长名单在上报前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后于8月20日前上报局妇委会。

 

附表:一、妇代会代表登记表   

      二、妇女小组长呈报表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附表三(妇女小组长呈报表).doc
附件下载:附表二(上虞市建设局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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