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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谢塘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行政村 :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和处理率,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就2009年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的总体要求和改善农村民生的工作目标,按照“户集、村收、镇转、市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模式,以“户集”和“村收”环节为突破口,强化我镇村级环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并建立完善农村环卫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全面开展农村“垃圾革命”和“清洁家园”行动,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居住环境的满意率。
  二、工作目标
  1、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全面建立,相应基础配套设施全面完善。
  2、农村专业保洁员队伍的配备率达100%。
  3、农村垃圾收集率达90%以上,道路、河道等可视范围内垃圾做到日扫日清日运。
  4、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
  5、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并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镇村环卫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卫所队伍建设,配齐专职人员,配强工作力量;各行政村建立环卫保洁站,保洁站负责人可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保洁站负责本村范围内的保洁任务。
  2、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村级专职保洁员队伍包括清扫员和清运员。原则上村级保洁员数量按在册农业人口数400:1的比例配备。村级保洁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村庄内主要道路、河道、公厕保洁及垃圾清运。有条件的村要推行村庄环境卫生市场化保洁,提高保洁实效。
  3、严格环卫工作人员管理。要加强环卫所工作人员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做好集镇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村环卫组织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辖区村保洁员队伍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督促辖区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二)加快设施完善。
  1、做好村级垃圾收集点建设。村级垃圾收集点包括垃圾桶、垃圾箱(房)和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原则上按照每10-15户放1只垃圾桶或每25户建1座垃圾箱(房)的要求,配置村庄内垃圾桶和垃圾箱(房)。对村农户比较分散或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可推行袋装式垃圾收集法,定量给农户发放垃圾袋,实行垃圾分户收集。垃圾箱(房)的设计和建设要规范,要求封闭式,有盖(顶)和门窗。垃圾箱(房)和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选址要远离主干道、河道和饮用水源区。
  2、配齐垃圾清扫和清运工具。各村要统一配置必要的垃圾清扫工具,配备垃圾收运车辆,及时收集和清运村庄垃圾桶、垃圾箱(房)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运,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有条件的村要统一村庄保洁员服装和工具。
  (三)落实经费保障。
  为加大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的资金筹措和保障力度,建立“市补助、村补差、镇奖励”的垃圾集中处理资金筹措机制。
  1、市补助。市财政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倾斜力度,对村庄保洁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2.镇奖励。镇对村的补助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村庄保洁工作成绩优良村给予一定的奖励。

上述补助和奖励政策详见附件。

   3、村补差。各行政村要在市补助、镇奖励的基础上,拓宽筹资渠道,通过企业捐助等多种途径,落实缺口部分资金。对市、镇两级下拨的专项保洁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四)健全管理制度。
  1、健全工作职责制度。要切实加强对镇村两级环卫工作人员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规程。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垃圾的收集、清运和保洁制度,包括《环卫所(站)管理制度》、《村庄保洁员职责》等,明确环卫所(站)管理职责、保洁员工作职责及垃圾清运、村庄保洁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环卫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2、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台帐管理制度、村庄保洁检查登记制度等管理制度,为日常管理和考核提供依据。要加强村民自治,因地制宜制定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村庄卫生公约》、《门前屋后三包管理制度》、《清洁户评选制度》等。
  3、健全考核奖惩制度。镇负责对各村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时间为每季组织一次,主要内容为“环卫队伍建设、垃圾设施投用情况、垃圾集中收集率、村庄清洁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检查,并聘请专门监督员,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开展抽查,考核结果与市镇下拨专项补助经费相挂钩,与镇党委、政府对村考核相挂钩,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辖区环卫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要与村级环卫保洁经费相挂钩,并作为村支付保洁员报酬的重要依据。
  4、健全情况通报制度。镇检查考核结果原则上每季通报一次,对组织检查、明查暗访和群众投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村要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
  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基础工作,也是一项民生工作、实事工程。各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形成合力。各村要及时建立相应组织,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农村陈年垃圾清理,在此基础上,制定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镇成立由赵明刚为组长,钟志鸿、丁超峰为副组长,朱利刚、周雅敏、孙林军、阮秀华、唐益烽等为成员的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钟志鸿兼任主任、丁超峰兼任副主任。
   

附件:谢塘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记分标准表


                                   

 

    谢塘镇人民政府

                                 2009年3月2日          

 

 

 

 

 

 

 

附件:

2009谢塘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

二、考核方式

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定期考核

①工作考核。在每季度的最后一月的中下旬进行,由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城建、农业、社会事务、财政、新农办等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对各行政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②垃圾量考核。由镇环卫所负责,每月考核各村的实际垃圾收集量,监测各行政村垃圾收集工作,作为享受市、镇农村垃圾整治补助奖励金补助的重要依据。

2、不定期考核

由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办线人员,每月开展一次不定期的抽查,抽查结果列入考核总分,必要时抽查结果按季在全镇进行通报。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村级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硬件建设、长效机制、环境面貌、绩效情况等。

四、考核标准

考核设基本分100分,附加分5分。其中基本分包括村级环境卫生管理70分、绩效情况30分、附加分5分。

各村考核得分在镇考核基础上再照市对镇考核成绩计算。

五、考评等级

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垃圾收集量达不到人均日产垃圾0.6公斤的70%标准的,不得评为考核先进。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与专项资金补助和奖励资金挂钩,具体按如下标准予以补助:

(1)、村庄保洁经费补助。村庄保洁每季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按在册农业人口补助每人每季1.8元;考核得分在80-90分的,补助每人每季1.5元;考核得分在70-80分的,补助标准每人每季0.8元;考核考核得分70以下的不补助。村庄保洁经费补助按季发放。

(2)、实行专项工作奖励。年终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考核总分前三各的村镇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5万元的奖励资金,考核总分排名4至8名的村给予0.3万元的奖励资金,其他不予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村庄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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