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自愿咨询检测办法的通知》(卫疾控发〔2004〕10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艾滋病治疗、检测费用免减范围和对象
(一)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1、为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
2、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
(二)艾滋病咨询和检测
1、为所有人免费艾滋病咨询;
2、为自愿接受检测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免费进行初筛检测和免、减确认检测费用;
3、为结婚登记双方免费进行初筛检测和免、减确认检测费用;
4、为自愿接受检测的孕妇免费进行初筛检测和免、减确认检测费用。
二、实施单位
(一)市艾滋病临床诊治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
负责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艾滋病病人常见机会性感染的治疗。
(二)市妇幼保健院和市级综合性医院妇产科
负责对孕妇进行初筛检测,在专家组指导下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产妇进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常见机会性感染的治疗。
(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制定全市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和初筛检测试剂的需求计划;
2、负责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和初筛检测试剂的储存、发放和调配;
3、负责对公众的艾滋病咨询,对自愿检测人员、结婚登记双方免费进行初筛检测。
(四)市卫生局
负责对全市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和初筛检测试剂需求计划的审核。
三、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市卫生局
1、成立上虞市艾滋病治疗专家组;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和初筛检测试剂的需求计划,以及抗艾滋病病毒治疗人员名单,经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后,报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诊治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
1、市人民医院要选派临床业务骨干参加省近期对各地举办的艾滋病治疗师资培训,掌握抗艾滋病病毒治疗的适应症、药品配伍、副反应处理等;同时对诊治医生要开展相应的专业培训。
2、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卫医发〔2004〕106号)进行治疗(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药品名录见附表1,艾滋病常见机会性感染名称见附表2)。
(三)受治人员
1、出具本人身份证;农村中的病人同时出具乡镇政府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证明;城镇中的病人出具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开具的生活困难证明;
2、提出免、减费用书面申请
四、监督管理
(一)市卫生局
1、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艾滋病免、减费检测、治疗工作;
2、负责对艾滋病治疗药品、检测试剂的计划、供应工作和艾滋病免、减费检测、治疗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收集、汇总、分析艾滋病免、减费检测、治疗工作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告市卫生局。
五、经费保障
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用于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初筛检测;对农村居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免费药物等费用;艾滋病病人常见机会性感染的治疗药物免、减费用;开展抗艾滋病病毒治疗的组织动员、宣传发动、药物管理、人员培训等费用。
附件下载:虞卫[2004]137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