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44号)和省卫生厅、公安厅、监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卫发〔2004〕192号)《关于印发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绍兴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绍卫发〔2004〕148号)《关于印发非法采供血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定了《上虞市非法采供血液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根据省、绍兴市、上虞市专项整治方案的安排,加强协调和配合,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做好非法采供血液专项整治工作。保证我市人民群众临床用血和血液制品的安全。
附: 《上虞市开展非法采供血液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上虞市卫生局 上虞市公安局
上虞市监察局 上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ОО四年七月九日
附件下载:虞卫[2004]10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