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居委):
为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省、绍兴市、上虞市动物防疫指挥部有关部门对病死动物需要集中处理的要求,结合我镇全面开展动物防疫规范化乡镇建设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镇范围内实行病死动物进行集中处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从2008年11月10日起实施。
二、规范要求:全镇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各散养户的病死动物。
三、操作要求:各村(居)的养殖场(户)发现本场(户)所养畜禽发生疫情,立即向所在村(居)的疫情测报员报告,在1小时内由村动物疫情测报员向镇动物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疫情,电话:82041605,并采取“四不准、一处理”的处置办法(四不准即:不准转移,不准屠宰,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一处理即:将病死动物收集后运至道墟镇无害处理池集中处理)。
四、道墟镇无害化处理池地点:杜浦大海涂肖金涵洞旁。
道墟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