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200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书面审查工作加强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的通知》绍市劳社发[2009]2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的范围
在上虞市范围内,凡2008年1月1日以后,存在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均应参加书面材料审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信用登记,其他用人单位在书面材料审查的基础上确定诚信等级。审查和评定的时间为2008年1月至12月。
二、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的内容
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的内容的主要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完善、合法的招工录用、工资发放、合同签订、工时考勤制度、是否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等情况。
三、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的标准
1、书面审查各项内容的实施全部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五大社会保险参保率均在100%,上年度无违法事件发生的,定为劳动保障信用A级单位,并直接推荐为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
2、书面审查的各项内容已基本实施,劳动合同签订率95%以上,社会保险参保率90%以上,上年度无违法案件发生的,定为劳动保障信用B级单位,并直接推荐为绍兴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
3、书面审查的各项内容初步启动,劳动合同签订率90%以上,社会保险参保率60%以上,上年度年未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定为劳动保障信用C级单位。
4、书面审查的内容只有个别项目启动,劳动保障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上年度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2次(含2次)以上经查实的被举报投诉的违法案件的或发生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起突发事件的,定为劳动保障管理失信单位。
四、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要求
1、用人单位应主动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书面审查登记表和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等书面材料,并于6月15日交各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直接交市劳动保障局。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审查所属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作出信用等级评定,并将用人单位书面审查登记表于6月30日前交市劳动保障局。
3、对拒不参加书面审查或报送书面审查材料严重失实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作出限期整改措施,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附件:用人单位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表
上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用人单位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
用人单位: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身份证号码 |
合同起止时间 |
工种/岗位 |
参加社会 保险情况 |
办理招用 备案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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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
书面审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注册类型
单位详细地址
单位邮政编码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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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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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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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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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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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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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联系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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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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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情况 |
职工总数 |
女职工人数 |
农村和外来劳动力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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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
未成年工人数 |
是否签订集体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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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制度 |
实行标准工作时间人数 |
实行综合计时制人数 |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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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工作时间(小时) |
每月休息天数 |
每月加班天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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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 |
工资发放日期 |
职工月平均工资 |
目前工资已发至何月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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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
养老保险(人数) |
医疗保险(人数) |
工伤保险人数 |
失业保险(人数) |
生育保险(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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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是否有收取抵押金(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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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扣留个人证件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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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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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未成工是否有从事国家规定禁忌从事的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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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是否享受90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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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管理人员是否经劳动保障部门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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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技术工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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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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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初审定级: |
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