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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印发《梁湖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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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为进一步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根据虞政办[2008]123号和梁政(2008)第87号《关于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机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对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办法》及有关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完善,现将新的考核办法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原考核办法同时作废。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辖区20个行政村(居委会)。

二、考核内容

各村(居)建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领导挂帅,落实卫生保洁人员,全面推行动态保洁,根据《梁湖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细则》切实抓好环境卫生工作,确保辖区环境整洁,达到“路净、境洁、地绿、水清”的目的。

三、考核办法

考核由镇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牵头,采取片内自查、各村互评,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片内自查(20分),时间为每季度末15日——20日,由各片片长、驻村指导员和村环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照《梁湖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细则》,对各村环境卫生工作进行量化评分;各村互评(20分),每半年举行一次,由各村主要领导按照考核细则,结合平时情况对各村环卫工作进行打分;不定期抽查(20分),由镇环卫所组织对全镇各村进行每月不定期检查,按考核细则确定检查分;定期检查(30分),由镇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每年组织检查二次进行评分;年终综合考评(10分),由班子成员根据一年来各村环卫工作情况结合各村一年来在重大接待工作、迎接市级检查得分情况综合考评。

四、奖惩措施

1、市、镇补助的保洁经费:按当年在册农业人口数乘以9元,根据考核结果在年底前划入到各村(居)。

2、经镇环卫管理领导小组评比认定,设一等奖五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二等奖八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若干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奖金以七三分配方式,即村(居)管理成员七成,保洁人员三成。

3、对检查考核中发现有问题的村(居),下发环境卫生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年终考核在75分以下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20%的市镇下拨的保洁费,不能评为各个奖励等次,且年度不得被评为先进集体,同时暂缓支付(或降低支付标准)当年度村级建设工程补助,对清扫人员不落实的暂缓下拨保洁经费。

附1:梁湖镇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附2:梁湖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细则

 

梁湖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梁湖镇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戴伟川

副组长:丁亚娟   郑天雄   孙建灿

成  员:张先德   周洪标   方海生

诸东海   杨秀娟   陈斌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天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梁湖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细则

单位:

项目

序号

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分值

得分

备注

(一)

(27分)

1

各村(居)建立环境卫生工作站,并指定一名村干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定村民卫生公约及各项制度等,每缺一项扣1分。

5分

 

 

2

未按要求建立、配足清扫保洁队伍,扣10分。

15分

 

 

3

保洁人员工作不到岗到位,保洁不认真,村民反响强烈的,或有群众举报属实,每发现一次扣1分。

7分

 

 

(二)

资金

筹措

(6分)

4

村安排相应的运行资金,不安排的,扣3分,保证环卫保洁人员报酬落实,不落实的扣3分。

6分

 

 

(三)

(20分)

5

未按要求配置垃圾桶,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分

 

 

6

未按要求建设垃圾堆放点,布局不合理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2分

 

 

7

垃圾堆放点、垃圾箱(房)破损严重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5分

 

 

8

垃圾堆放点存在垃圾焚烧现象,每发现一处扣1分。

5分

 

 

9

垃圾桶、垃圾收集运输车移作他用或破损严重,每发现一处扣2分,情况严重加倍扣分。

6分

 

 

 

项目

序号

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分值

得分

备注

(四)

(47分)

10

排水不符合标准的,有严重异味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4分

 

 

11

公厕内外整洁、无积水、积尘,无粪迹、痰迹,无乱涂写、乱张贴,大小便漕无积粪、积垢,无明显异味得3分,达不到每项次扣0.5分;倒粪口、吸粪口加盖,无粪便外露得2分,达不到每项次扣0.5分,有粪便漫溢现象,每发现一处扣1分。

6分

 

 

12

垃圾箱(房)内垃圾不能及时清运,周边有成堆垃圾或污染严重,每发现一次扣1分。

6分

 

 

13

村内有暴露垃圾,柴草乱堆放,畜禽粪便外溢、有异味,每发现一处扣1分。

6分

 

 

14

有成堆陈年垃圾或卫生死角,每发现一处扣2分。

6分

 

 

15

因村民举报经查证属实,督促整改不力的,每次扣2分。

4分

 

 

16

道路沿线、河道两侧无成堆垃圾,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主要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无乱设摊、乱停车、乱搭建等现象,每发现一处扣1分。

7分

 

 

17

各村制定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和考核办法,保洁经费专款专用,有专兼职队伍按要求开展日常检查,并有书面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

6分

 

 

18

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缺一次扣2分。

2分

 

 

注:扣分情况,每小项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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