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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委[2009]32号
关于丰惠镇机关干部考核的实施意见
各办、中心(站):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位机关干部的岗位责任性、积极性和工作创造性,进一步强化竞争激励机制,营造“一切为了干事,全力把事干实干好”的良好工作精神和氛围。经研究,特制订本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
镇机关全体在编在岗干部。
二、设分标准和考核内容
考核设基本分100分。考核分值组成:中心工作15分、自身建设15分、线上工作35分、联村工作20分、机关干部互评15分。中心工作由相关领导评分,自身建设由纪委评分,线上工作由分管领导评分,联村工作由片长评分,干部互评由组织线负责实施。评分标准如下:
(一)中心工作(15分)
中心工作是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全局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每月由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凡在征地拆迁、防洪抢险、山林火灾、群体性事件等突击性任务中不服从领导统一指挥、应到岗未到岗、应尽职未尽职的每次扣5-15分。由相关领导按照扣分依据及工作实绩评分。
(二)自身建设(15分)
自身建设由纪委根据机关干部的现实表现考评。
1、考德。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不服从组织安排或消极怠工,传播散布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言论消息,擅自对外宣传未决定未决策的决定和政策,不服从大局、有损政府形象的行为,经证实,每次扣1-5分。
2、考学。认真参加全镇和各办线组织的学习和会议,主动自觉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做好学习笔记。凡无故缺席政治业务学习、线上会议,每次扣5分。规定撰写理论调研文章没完成的每次扣2分。在“乡土知识”测评中成绩不合格,每次扣5分。由党政办或各线提供依据报纪委。
3、考勤。严格执行机关作息制度,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无故不迟到、不早退。①实施公出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外出应向书记或镇长报告去向,如书记、镇长不在在党政办登记去向;中层干部向分管领导、一般干部向办(线)负责人报告。经督查,查无去向或不了解情况,作旷工处理。年度内被查处3次及以上,作待岗处理。②执行请销假制度,无书面请假条作旷工处理,特殊情况确不能事先写好书面请假条的,应在假后立即补办,并在事前联系好。假期结束立即销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当月事假(法定假期除外)2天至10天,每天扣4分;当月病假5天至15天,每天扣4分;旷工1天扣10分。当月(含延续下月)病假超过15天、事假超过10天,取消月平均考核奖。产假期间月考核奖按所在办(中心)人员平均考核奖的7折计算,但不影响年终考核。出勤、请销假情况由督查组抽查。③严禁上班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看小说、玩电脑游戏等,被镇督查组查处一次扣除当月考核奖,重犯者加倍处理;被市督查组查处的,加倍处理,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④因工作不踏实,办事不认真,不遵守劳动纪律,服务态度不好,未能做到首问责任制或违反上级部门其它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群众投诉、上级批评、通报的,视情节轻重,扣相关责任人每次10-15分。⑤认真遵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领导请假或落实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岗。被镇督查组查实无故缺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取消该日值班补贴,并扣10分;被市查实的,加倍处理。凡被市、镇督查组查实值班室无人,取消全体值班人员当日值班补贴。
4、考廉。在办事、办证过程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法纪法规等规定,受到通报批评的,取消月考核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三)线上工作(35分)
线上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考核。各线按照岗位职责,每月初提出本月岗位目标及责任人报党政办,各线分管领导每季对机关干部按照岗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1、各线要按时(每月5日前)向党政办上报月岗位目标,延期或不报的每次扣所在办公室成员各1分。
2、不能按时完成线上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工作延误或推诿,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或造成后果的,每起扣1-10分。按岗位目标突破计划外生育指标,扣相关责任人每一例2-10分。
3、因本职工作失职失误造成群众到镇上访或投诉的,经查实,扣相关责任人2-5分;集体上访或到市上访、投诉的加倍扣分。
4、资料上报不及时,信访答复不周密,对上衔接不到位,造成工作受影响、形象受损害的,扣责任人每起5-10分。
(四)联村工作(20分)
联村工作由各片长和各线办负责人牵头考核,由相关办线提供扣分依据,片长评分。
1、联系村干部对联系村情况不明、底子不清,达不到进村入户要求的扣5分;在各类工作汇报中未能如实清楚汇报和未按时上交各类村级报送资料的,每起扣1分。
2、积极帮助联系村开展争创“五好”党组织活动,指导监督村认真执行《上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各类活动在《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手册》记录齐全,达不到要求扣2分。指导督促村级“三公开”(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做到程序到位,时间及时。达不到要求,每起扣2分。由相关办线提供扣分依据。
3、联系村在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大会时原则上必须到场,并指导参与村级重大决策的研究制定,确保联系村无重大决策失误和经济损失,达不到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职责,并扣5-10分。
4、如联系村有难事、急事、突发事件发生时,必须及时到场,控制局面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未能落实者每起扣5分。及时帮助联系村协调影响较大的社会矛盾,联系村每出现一次群众上访到市扣联村
工作人员2分、到绍兴扣5分、到省里扣10分,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复上访的加倍扣分(无理上访除外,老信访户酌情处理)。矛盾纠纷未经村调解直接上交的,每起扣联村干部2分。由综治中心提供扣分依据。
5、凡经镇及上级确定的项目,联系村不能保质保量开展完成,联村干部未尽责任,每项扣2-5分。出现水政、林政案件、山林火灾、非法新建庙宇、违章建筑、新建坟墓等的案件,每起扣1-5分。由相关办线提供扣分依据。
6、联系村每出一个计划外生育扣联村干部2分。由社会事务办提供扣分依据。
7、及时把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政策、各办线(中心)布置的工作及各种会议通知传达落实到村,并督促帮助及时完成各项任务,达不到要求每起扣1-4分。由相关办线(中心)提供扣分依据。
(五)互评(15分)
由全体机关干部互评打分确定。
三、考核兑现:
1、考核采取干部互评与领导打分相结合的形式,按季分月考核。考核分与个人考核奖挂钩,考核等次以考核分值高低划分,前30名为一等奖,月奖额700元;中间部分为二等奖,月奖额600元;倒数后10名中工作有明显失误或认可度较低的若干名为三等奖,月奖额500元。月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取消该月考核奖。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和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2、班子成员考核奖,由分管线、分管片的机关干部平均考核奖上浮30-40%。
3、班子成员要客观、公正地为机关干部打分,既要适当拉开差距,又要兼顾线与线、片与片之间的平衡性,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一般控制在10%的差距,办线负责人在每季首月8日前将扣分依据报分管领导、各片片长。如出现有扣分依据而未扣分或评分存在严重不公平等现象,该打分领导的考核奖上浮不得超过20%;如出现办线未如实提供扣分依据的,扣除该办线负责人相应分值。由镇督查组负责督查。
4、年终考核按平时考核累计折入占50%,年终机关干部民主测评分占40%,领导班子集体评分占10%,最后由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结果作为评定考核等次、评比先进的主要依据,以考核得分计发年终奖,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给予待岗处理,并取消年终考核奖。
四、组织领导:
1、成立镇考核领导小组,书记、镇长任组长,镇人大主席、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日常考核由副书记牵头,督查组负责督查,组织线负责实施,各办中心配合抓好。
2、本考核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本考核办法从2009年1月份起实施。
中共丰惠镇委员会
丰惠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