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 “基层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促进“平安崧厦”建设,根据《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建设落实年”活动的若干意见》(市矫正办〔2009〕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建设落实年”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矫正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提高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降低和控制脱管漏管率及重新违法犯罪率为目的,以“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建设落实年”活动,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教育、矫正力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创建“平安崧厦”, 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全面小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充分协调和发挥各有关部门作用,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通过“社区矫正规范建设落实年”活动,2009年度社区矫正工作力争实现“四确立”、“四到位”和“五规范”的目标,确保我镇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和脱管漏管率分别控制在0.8%和3%以内。
1、“四确立”。一是确立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理念,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要求,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措施,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依法准确地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二是确立社区矫正社会参与理念,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的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运用社区资源参与教育矫正活动。三是确立社区矫正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的要求,监管与帮助并重,既落实严密的监管措施,又注重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困难的帮助,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四是确立社区矫正效率和效益理念,以实现社区矫正科学化要求,既要体现刑罚执行的准确性、严密性和程序性,又要讲求刑罚执行效率;既要突出行刑社会化的特色,又要讲求刑罚执行效益,有效防范和减少社会资源浪费。
2、“四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健全完善镇、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两级组织网络工作,明确职责。二是部门衔接到位。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就矫正对象衔接、法律文书交接、日常管理监督等程序进行规范统一。三是经费保障到位。切实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上虞市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确保专款专用。四是工作力量到位。镇司法所落实一名司法行政专项编制的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矫正对象监督考察、教育矫正和奖惩考核等主要环节的执法工作;落实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积极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社区矫正对象与社会志愿者1:1的要求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健全监管帮教网络。
3、“五规范”。一是基础建设规范。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基础工作要坚持“5个统一”,,即:“牌子悬挂统一、制度上墙统一、文书档案统一、基地公示统一、印章刻制统一”。二是监督管理规范。健全落实“七项制度”,即落实走访制度,做到重点对象重点访、一般对象经常访;落实报到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报到监管,积极会同公安机关查找下落不明对象,及时惩处违反报到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落实异地委托管理制度,严格矫正对象请销假和迁居管理,加强人户分离、外出就业、就学、就医等对象的监管工作,严防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镇司法所每月组织一次矫正对象排查活动;落实动态分析报告制度,镇司法所每半月分析本辖区内的矫正工作动态情况,形成情况分析报告逐级上报;落实应急管理制度,健全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落实重点时期、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点对象监管安全制度和矫正对象报备制度,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防范体系及其工作机制。三是教育矫正规范。落实个案矫正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六管一”模式实施矫正。落实集中教育制度,确保必须的集中教育学习时间,大力推进思想文化教育、警示教育、法制教育、传统教育以及技能培训基地建设。落实公益劳动制度,加强公益劳动基地建设,着力创新公益劳动方式和手段,确保矫正对象每月参加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四是考核奖惩规范。全面实施《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充分运用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执法环境。严肃刑罚执行工作,依法加大违法、违规、违纪矫正对象的处罚力度。落实执法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实施每半年1次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活动,全力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五是基础管理规范。规范矫正对象档案,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突出矫正对象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动态性和规范性,统一档案格式,健全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矫正对象解矫后,按规定整理成册,正档送市矫正办集中保管。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办公场所、矫正谈话室、教育室和档案室名称、布局和相应的设置,并落实必要的基础装备。
三、实施步骤及主要活动
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2月下旬至3月底)
1.宣传动员。镇矫正办召开成员会议,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和配套制度。运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建设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形成宣传声势、营造舆论氛围。
2.学习讨论。镇矫正办组织司法所成员、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开展“社区矫正重在规范”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夯实活动思想基础。
3.制定方案。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社区矫正规范建设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社区矫正规范建设落实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4.完善基础。本镇按照《上虞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调整健全组织领导,按比例要求建立专兼职工作班子和志愿者队伍并开展培训,落实办公场所和制度(标识)上墙。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4月至8月)
1.树立样板。选择确定一村一社区为“社区矫正规范建设落实年”活动的样板建设单位,制定创建方案,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探索有效帮教,规范考核档案,提高矫正质量,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实现“四确立、四到位、五规范”。适时组织创建单位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一线的专职人员赴外地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和有益方法,使我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2.排查摸底。对辖区内矫正对象开展一次全面调查,对照名单逐一核查,掌握动态。
3.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修订)》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一系列规定,认真开展落实日常管理措施,重点是规范收(解)矫程序、脱漏管对象查找、健全监管帮教组织、定期报到、教育劳动、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加强纸质和电子档案建设、严格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
4.查摆问题。认真对照“社区矫正重在规范”和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全面查找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镇司法所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5.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规范”的原则,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及时限。镇矫正办要结合整改工作,组织力量着力在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上下功夫,着力构建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
(三)评估总结阶段(2009年9月至12月)
1.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2.适时组织召开工作例会,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树立一批规范管理好、社会反映好、矫正质量好的先进典型和榜样,在全镇范围内不断总结推广,引导共同进步。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规范建设落实年”活动,把它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振奋精神,努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健全机制。各村(社区)要把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和落实领导有力、职责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建设落实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3、创新方法。“社区矫正规范建设落实年”活动要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完善“六加一”帮教模式,广泛邀请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和专业人员加入志愿者队伍充实帮教力量。以个案矫正为突破口,以未成年人、流动性人员、有再犯罪倾向等对象为重点,切实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点时期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应急管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委托监管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有效矫正手段,注重心理矫正和个案矫正工作,注重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教育和分级处遇,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文化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4、加强督查。镇矫正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各村(社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指导、监督和督查,确保全镇社区矫正对象能依法、公正地接受教育、奖惩、帮助。社区矫正工作将纳入村(社区)综治(平安)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制订年度社区矫正工作考核细则,年终实施考核并评比先进。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社区 矫正工作Δ 活动 方案
抄送:市司法局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09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