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上虞市丰惠镇西湖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三家医疗机构通过上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上虞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和《上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试行办法》(虞劳社〔2002〕14号)的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市劳动保障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查,上虞市丰惠镇西湖社区卫生服务站、上虞市丰惠镇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站、上虞市崧厦镇牛市街社区卫生服务站三家医疗机构已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认定,获得上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特此通知!
上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