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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二○○八年度园区企业安管员
考核结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根据《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园区管委会对企业安管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为一等奖,共15人,各奖励1500元;85至94分(含)的为二等奖,共40人,各奖励1200元;75至84分(含)的为三等奖,共59人,各奖励1000元;考核得分在74分(含)以下的不予奖励,现将安管员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二○○八年度园区企业安管员考核结果
附件下载:二○○八年度园区企业安管员考核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