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城市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倡导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快体育事业发展,推动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我街道决定开展浙江省体育强街道创建工作。现根据创建标准,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全民素质和街道文明程度为重点,以创建省体育街道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增强街道服务功能,提高文化品味,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努力把我街道建设成现代化体育强街道。
二、目标任务
2009年,确保创建成省级体育强街道,使我街道的群众体育普及、竞技体育领先、组织网络健全、体育设施完备、体育市场繁荣、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三、步骤分工
(一)准备阶段(2009年1月—5月)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工作班子,落实创建工作经费,工作人员抽调到位;
2、根据创建标准,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3、召开全街道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发动;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横幅、宣传窗等多种形式扩大创建影响,营造创建氛围;
5、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根据目标任务落实分解责任;
6、做好各村、社区健身路径、篮球场场地选址调查布局工作;
7、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二)实施阶段(2009年5月—7月)
1、各成员单位根据分解的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2、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落实各自的创建任务,开辟群众体育活动,收集整理本单位体育工作台帐资料;
3、根据健身路径、篮球场规划布局建设健身(苑)点;
4、举办好东关街道第一届全民运动会;
5、以全民健身节和上虞市第十届全民运动会为载体,广泛开展街道全民健身活动及各类体育比赛;
6、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实施情况,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7、做好创建宣传资料制作及信息报道;
8、接受上虞市检查组初评,针对上虞市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9、向市体育局报送申报材料和创建工作光盘。
(三)验收阶段(2009年7月—10月)
1、按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形成“创强活动”工作总结报告;
2、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再次组织检查;
3、整理好验收的档案和汇报材料,做好验收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迎接省检查组来我街道检查验收
(四)总结阶段(2009年10月—12月)
1、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施整改;
2、对街道的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四、工作要求
省体育强街道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方方面面,必须在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街道党委、办事处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落实、指导、协调和督查;各行政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也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同时做好人、财、物的保障工作,努力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
2、广泛宣传,全面发动。要围绕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在街道主要路口处设置创建公益广告,印发一批以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物品,制作一批反映创建成果的宣传版面,多层面、多角度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任务要求、进展情况,及时报道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先进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真正使体育强街道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把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把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
3、完善机制,强化督查。(1)制定目标管理机制。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创建工作的完成时间和进度要求,实行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各行政村(社区)和有关部门都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时间要求和落实措施,层层分解目标,切实落实到人。(2)实行定期督办机制。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根据省体育强街道创建标准,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对创建工作力度大,动作快,效果好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3)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创建工作要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与干部的考核、奖励和使用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街道党委、办事处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街道创建工作整体进度的单位,将在有关会议上通报批评。
附件1:东关街道创建浙江省体育强街道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东关街道创建省体育强街道资金补助奖励办法
上虞市东关街道办事处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东关街道创建浙江省体育强街道工作分解表
责任单位 |
条款 |
创 建 标 准 |
牵头领导 |
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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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党政领导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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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政 办 公 室 |
1 |
把体育事业发展列入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许江军 陶卫军 |
陈明坚 杜士均 |
必达标准 |
体育工作写入街道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有领导分管 |
必达标准 | ||||
街道党委、办事处每年研究体育工作二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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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八荣八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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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体育工作每年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建立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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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体育经费列入街道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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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有固定的体育经费,人均体育活动经费2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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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经费逐年增加 |
必达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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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体育机构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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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事 务 办 、 老 龄 委 |
1 |
建立健全并及时调整街道全民健身领导小组 |
朱春兰 |
任兴良 王关明 罗长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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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达标准 |
建立街道文体站 |
必达标准 | ||||
建立市体总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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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配有一名以上专(兼)职体育干部 |
必达标准 | ||||
2 |
街道有5个以上单项体育组织或协会(含老体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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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街道、村老年体育协会,有专(兼)职人员,有办公和活动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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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0%的行政村建立村级体育辅导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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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
条款 |
创 建 标 准 |
牵头领导 |
责任人 |
备注 |
三 |
场地设施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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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站 |
1 |
街道必须有体育(文体)中心或两场一室[符合国家标准的篮球场和网球场或门球场等,80平方米以上两项以上的体育设施(室)] |
朱春兰及各村片长 |
任兴良 王关明 |
必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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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挂牌向社会开放 |
必达标准 | |||
2 |
100%以上的社区有健身点(室内外均可,有一定健身设施) |
必达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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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以上的行政村有篮球场和乒乓桌(前者2种设施可由1条至少含20件器材以上的健身路径代替,但篮球场比例不低于30%),若行政村人口超过1500人的需配套公共体育设施,达到人均活动面积1㎡左右。(篮球场最多按1000m2/个计,健身路径最多按400 m2/个计、乒乓球桌最多按60 m2/个计、独立的文化中心(苑)按实际面积计算) |
必达标准 | |||
工办 |
3 |
机关、事业单位和百人以上的企业要有一定的体育场地 |
李明昌、朱春兰 |
朱克 |
必达标准 |
辖区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场地设施有70%向社会开放 |
必达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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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群体活动普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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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达标准 |
东关街道学校 |
1 |
街道所辖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件》,按规定配专职体育教师和体育器材 |
陶卫军 朱春兰 |
章向阳 |
必达标准 |
所属各级学校施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面达85%以上 |
必达标准 | ||||
街道 工会 |
2 |
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每年开展单项体育活动5次以上 |
糜伏初 任兴良 |
必达标准 | |
3 |
街道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40%以上,老年体育人口达4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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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 |
4 |
开展国民体育监测并设有国民体质监测点 |
章建明 |
必达标准 | |
每年对辖区内群众进行体质测定,测定人数不少于1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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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 |
5 |
街道具有1—2项特色体育项目 |
陶卫军 朱春兰 |
范秋美 任兴良 王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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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建立3支以上的运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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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60%的行政村拥有1项特色体育项目 |
必达标准 | ||||
所辖60%的行政村建立1支运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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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队必须拥有相应的活动场地,组织开展体育比赛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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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竞赛形成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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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
条款 |
创 建 标 准 |
牵头领导 |
责任人 |
备注 |
社会事务办 |
1 |
街道每年组织6次以上单项比赛(其中4次设老年组) |
朱春兰 |
王关明 任兴良 罗长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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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3年举行1次综合性运动会(有5个项目以上,并设老年组) |
必达标准 | ||||
东关 街道 学校 |
2 |
学校每年举办1次校田径运动会 |
朱春兰 |
章向阳 |
必达标准 |
|
举办4次以上单项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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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积极参加县以上各类体育比赛,成绩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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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每年有2名以上运动员代表县队参加市级以上的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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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年内向市、县体校输送运动员3名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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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
5 |
街道制定出台竞赛、奖励制度或出台危险性竞赛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
陶卫军 |
杜士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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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注重培训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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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 |
1 |
积极参加县、市以上各类体育骨干培训班 |
陶卫军 朱春兰 |
范秋美 王关明 任兴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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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每年举办2期体育骨干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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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配有1名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行政村(社区)配有的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应达到总人口的千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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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等阵地宣传体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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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点、体育辅导站、文体俱乐部等场所为群众提供体育健身方面的报刊、杂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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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健全体育档案的管理制度,并有专(兼)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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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对体育活动文件、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装订成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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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加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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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 |
1 |
建立省级非奥运项目基地、青少年户外营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
陶卫军 朱春兰 |
范秋美 王关明 任兴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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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加县运会金牌总数排名或团体总分排名一项进入县(市、区)排名前六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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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获得国家体育总局先进集体称号的(单项或综合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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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体育产业有统计和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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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体育市场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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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承办过国际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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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队参加境外国际(含香港、澳门、台湾)体育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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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
条款 |
创 建 标 准 |
牵头领导 |
责任人 |
备注 |
社会事务办 |
8 |
接待来访外国体育团队或在大型(国家级以上)体育赛事中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的 |
陶卫军 朱春兰 |
范秋美 王关明 任兴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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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参加全国8大综合性运动会、城运会、全国体育大会、大学生运动会;少数民族、残疾人、农民、职工运动会;妇女展示会或参加全省全民健身展示活动和“长三角”全民分健身大联运的有获前八名及三等奖以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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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参加全省片区全民健身展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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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所属民营企业参加全省片区全民健身展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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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举办外来创业者(新浙江人)和残疾人运动会或在镇(乡)运动会上单设相应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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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至少有一个行政村(社区)达到省级农村俱乐部公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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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在有关报刊上刊登体育素材文章的给予加分,中国体育报每篇加1分,浙江日报等发行量在15万份以上的报刊每篇加0.5分,体坛报等发行量在5-10万份以上的报刊每篇加0.1分。在浙江省体育局网站、浙江体育在线等主流网站发表体育素材文章的每篇加0.1分。上述加分3分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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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有安置退役国家队、省队运动员的,每人加1分,2分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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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承办县级以上单项(行业)体协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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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承接全省群众体育交流、现场会、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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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积极组织镇(乡)体育骨干参观交流(观摩比赛)、学术研讨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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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按规定程序申报省级以上体育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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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在乡镇卫生院设有国民体质监测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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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评定得分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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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东关街道创建省体育强街道资金补助奖励办法
为切实加快创建省体育强街道步伐,充分调动体育创强积极性,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特制定以下资金补助奖励办法:
一、资金补助对象
在2009年体育创强中新建体育设施、新购体育器材的村(社区)。
二、资金补助标准
1、新建水泥标准篮球场,补助1.5万元/只;
2、新建20件器材以上健身路径,凭统一发票补助总金额45%(市教体局补助30%,街道补助15%);
3、新购乒乓球桌等体育器材,补助购置金额的45%(市教体局补助30%,街道补助15%)。
三、补助兑现条件
1、购建体育器材与体育设施须符合体育创强标准要求;
2、新建体育设施须符合招投标等有关政策规定;
3、购置体育器材的补助以正式发票金额为依据;
4、补助资金在上级验收合格达标后兑现。
四、资金奖励规定
对圆满完成创建任务的各村(社区)与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创建工作的实绩,按新农村工程标准予以奖励。
本办法由街道创建浙江省体育强街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东街委[2009]32号
东关街道创建浙江省体育强街道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浙江省体育强街道工作的领导,努力加快体育创强步伐,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东关街道创建浙江省体育强街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明确如下:
组 长:孙东红、许江军
副组长:陶卫军、朱春兰
成 员:金明赞、王晓东、刘铃荣、李明昌、陈才华、颜吉潮、
袁志坚、阮君土、何建彪、朱炜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主 任:朱春兰(兼)
副主任:范秋美、王关明、任兴良
成 员:杜士均、陈明坚、朱 克、糜伏初、罗长铭、袁正贤、章向阳、
章建明、李秀英、马张木、杨兴龙
中共东关街道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