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党委、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在我镇工作的上虞市新居民(以下简称新居民,具体指来我市务工、经商、创业的非本市户籍、有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员)实施更好的服务和管理,现根据本镇实际,就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谢塘”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着力探索集服务、维权、教育、管理于一体的有效机制和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整体服务环境,逐步改善新居民的工作生活条件;坚持齐抓共管,发挥政府、企业等各方面的作用,整合社会、群团组织等方面力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着力营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新居民在我镇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实行亲情化服务管理,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努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相处、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2、分类指导。实施分类指导服务制度,努力为新居民提供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落实各项优惠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新居民的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3、属地管理。镇和各村(居)、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属地原则,突出发挥各村(居)和企业的服务管理功能,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谁用人、谁负责”,房屋出租“谁出租、谁负责”,服务管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
4、部门分工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细化服务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服务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加强就业服务。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支持、个人自愿、社会参与的培训机制,提高新居民就业技能培训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各类培训。
2、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有关社会保障政策,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的新居民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根据条件和可能,建立对生活困难的新居民社会救助工作机制,鼓励慈善组织与社会组织开展助学、助医等帮扶救助和献爱心活动。
3、改善居住生活条件。加强对新居民集中居住村(居)的管理,改善出租房屋的质量要求,鼓励企业建造或集体承租新居民公寓。
4、加强医疗和计生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将其服务覆盖面扩大到辖区所有居住人员,为新居民提供方便廉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将新居民子女预防接种和孕产孕妇围产期保健管理纳入全镇预防保健管理范围。加强新居民集中地区的疾病防控工作。落实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实行以本地居民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切实做好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5、重视子女义务教育。不断完善新居民子女学校软硬件设施,将新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全镇教育发展规范,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依法保障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新居民子女就学的收费管理,尽量减轻负担。
6、完善维权保障机制。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依法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犯新居民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要简化程序、加快审理新居民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仲裁的作用,为新居民提供便利、有效的纠纷解决途径。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援助条件的新居民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法律援助。强化工会的维权作用,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充分发挥镇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村(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切实保障和维护新居民的合法权益。
7、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科技、文化、卫生、法律下村、下工地活动,开展适合各文化层次新居民生活特点和精神需求的各类文娱体育活动,组织免费文艺演出和电影放映,丰富新居民的业余生活,不断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
8、依法保障民主政治权利。新居民有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依法保障其行使对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将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居民纳入各单位、各村(居)组织开展的优秀党员、优秀团员(青年)、优秀人才、劳模先进等评选范围。对一批优秀的新居民,镇将上报上级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四、组织领导
建立由赵明刚镇长任组长的镇新居民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与相应设立的镇新居民事务所合署办公,由丁超峰副镇长兼任所长,政法综治办、新区派出所谢塘警务室负责人兼任副所长,负责处理全镇新居民服务管理日常工作。各村(居)设立新居民事务站,站长由村(居)委主任兼任,成员为村(居)治保主任、计生联络员和辖区民警。企业设立新居民事务室或联络员,其中新居民在200人以上或集中居住在50人以上的设立事务室,主任由企业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企业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其他有新居民的企业应确定一名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处理本单位新居民服务管理日常工作。
五、工作措施
1、设立新居民服务窗口。建立新居民服务管理窗口,负责新居民信息录入、计生服务、劳动保障、户政等管理服务工作,配备二人专门工作人员,由两位副所长负责日常工作,力求为新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2、招聘一支协管员队伍。根据市协管员设置的招聘条件,按照村聘镇管、因村制宜的原则,在各村(居)建立新居民服务管理协管员若1名,协管员原则上由村(居)推荐、镇审核、市新居民事务局批准(推荐表格见附件二:上虞市谢塘镇新居民志愿者协管员登记表)。其中联民村与和谐促进会相配套,设立和谐促进员,具体负责和谐促进会工作。
3、全面实行新居民登记管理制度。本着统一管理、注重服务、兼顾特点的原则,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在全镇全面实施新居民居住证制度。根据新居民来我市工作时间长短、技术技能等具体情况和基本条件,实行临时居住证、居住证分类登记管理,持证人员享受相关待遇(具体按市新居民事务局相关文件执行)。
4、出台一个考核模式。具体采取按类计发补贴、按实计发奖金、年终考核计奖的办法,即协管员的报酬待遇分月固定补贴、月考核和年考核三块计算(具体见附件三:谢塘镇新居民协管员管理使用办法)。
企业协管员报酬经费由企业负责解决。新居民信息录入员、和谐促进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按照市社区保安聘用办法执行。
5、推进和谐促进会建设。采取先点后面的做法,在新居民较多的村建立和谐促进会,组织和动员社区力量做好新居民的服务与管理工作,鼓励新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引导其融入当地生活,与本地居民互爱互助、和谐相处。和谐促进会建设方案另定。
6、修订一套制度、职责。工作班子的工作职责分工情况、协管员的工作制度和职责、培训学习制度、监督检查等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新居民住宿登记、就业登记、婚育查验、通报协查、身份核查(旅馆业)、定期巡查(公共场所、建筑业)等日常管理制度,为实现我镇协管员长效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在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认识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层层落实会议精神,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全镇上下人人重视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以人为本,和谐相处。要实行亲情化服务和管理,充分体现我谢塘人民对新居民的关心,努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在就学、就业、计生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帮助。
3、落实责任,细化服务。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依法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分工安排,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细化服务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对新居民的服务管理能力。各村(居)、企业要根据要求,抓紧成立新居民事务站,《村(居)、企业新居民服务理理工作站(室)、成员名单表》和《上虞市谢塘镇新居民志愿者协管员登记表》一起于5月25日前报镇新居民事务所。各事务站尤其是协管员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严格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细致排摸,切实掌握本辖区新居民的底数,做到个个登记,人人清楚。
附一:村(居)、企业新居民服务理理工作站(室)成员名单表
附二:上虞市谢塘镇新居民志愿者协管员登记表
附三:谢塘镇新居民协管员管理使用办法
中共谢塘镇委员会
谢塘镇人民政府
2009年5月14日
附件下载:谢镇委37号关于加强谢塘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