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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汤浦镇2009年度宣传思想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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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汤浦镇2009年度宣传思想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汤浦镇2009年度宣传思想工作意见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大力推进市“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着力建设和谐新汤浦的重要一年。根据《中共上虞市委宣传部2009年全市思想工作意见》和镇党委的总体部署,制定汤浦镇2009年宣传思想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 “发展、民生、和谐”工作主题以及“抢抓新机遇、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的工作要求,紧贴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三个年活动”等中心工作,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顺势而为,创新突破,扎实做好理论学习、舆论引导、文明创建、队伍建设工作,为汤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积极推进理论学习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扎实推进全镇理论武装和党员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质。

1、深入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开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宣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宣讲活动,抓好全镇干部“形势、任务、责任”主题教育,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组织镇机关干部深入企业、学校、农村开展科学发展观宣讲。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教育,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宣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讲解科学发展观内涵,帮助干部群众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找到解决问题,应对危机的办法。

2、深入组织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的示范带头作用,把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全年重点。积极争创学习型党委,努力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完善中心组的各项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使中心组学习真正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积极开展中心组成员调研活动,准确选题,深入调研,高标准撰写调研文章,实现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推进理论研究的成果化。

3、深入开展发动党员干部的学习。以基层党组织为主体,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以集中教育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活动,充分发挥党的报告员、宣传员的作用,深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着力加强反映时代精神,适应实践要求的新观念、新知识、新理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努力使全镇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有新境界,在理念上有新突破,在作风上有新面貌,在素质上有新提高。

(二)紧跟形势,积极加强舆论引导

紧扣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凝心聚力,把广大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引导到创业创新,科学发展上来。

1、着力唱响“发展、民生、和谐”的主旋律。紧密结合我镇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机遇,加强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主题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齐心协力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推进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注重民生实事宣传,精心报道实事工程进程,准确诠释镇党委、政府在发展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2、着力兴起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围绕建国60周年,以“与祖国共奋进、与汤浦同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家乡教育活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结合汤浦实际,制定好全镇庆祝建国60周年的宣传方案。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在机关、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改革开放教育,认真组织好全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国庆活动,营造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3、着力提升对外宣传交流的成效性。坚持“服务经济、促进开放、提升形象”的指导思想,密切配合镇党委、政府“引进来、走出去”的各项活动,努力打造文化品牌。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我镇优势项目、特色课题和创新工作的宣传报道,提升汤浦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以人为本,积极深化文明创建

以提高人的素质为目标,以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为契机,突出“共创文明、共促和谐”的工作重点,强化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文明创建工作。

1、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以“庆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以“文明礼仪伴我行”为主题,围绕社会礼仪、市场礼仪、生活礼仪、职业礼仪、校园礼仪五大重点,开展“文明礼仪从我做起”倡议活动,普及礼仪知识,促进礼仪养成。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文明教育,积极参与第二届“新上虞人”评选活动。开展“争做志愿者,爱心促和谐”教育活动,倡导为社会作贡献的志愿服务精神。继续关注身边的好人好事,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

2、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探索新路,提高水平,深化推进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围绕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以“城镇更文明、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组织镇容镇貌整治,解决社会反映强烈,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规划新一轮各级文明单位的文明创建,指导创建单位做好工作。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做好现有各级文明单位的提档升级和巩固复评工作。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开展争创“乡风文明示范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殡葬改革等活动,共建文明家园,促进乡风文明。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红领巾心向党、祖国发展我成长”教育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继续深化“上虞孩子崇孝德”教育实践,做深做好“孝德”文章。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做好未成年人社区教育工作。完善“空巢”学生代理家长制,构建未成年人帮扶工作机制。启动文化精品传播工作,开展未成年人读书活动,组织未成年人观看优秀影视片和戏剧节目,以优秀的文化作品熏陶人、鼓舞人。加强对社会网吧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四)夯实基础,积极打造宣传队伍

充分发掘汤浦的文化资源优势,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抓好信息宣传工作,提高这支队伍的思想认识及专业素质,促进汤浦全镇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1、充分认识队伍建设重要性。宣传队伍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宣传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必须利用好基层党的宣传员队伍资源,基层党的宣传员分布在各个领域,生活在群众之中,活跃在生产第一线,多年以来,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做好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推进各项改革,促进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实践证明,抓好队伍建设是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2、不断提升宣传队伍的素质。当前,新的发展趋势给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适应现实需要,应及时调整充实宣传员队伍,不断提高宣传员整体素质,通过选优配强,培训学习、参观考察等途径切实加强宣传队伍的建设,更好地为加快推进新跨越,迈向现代化服务。

3、健全镇宣传工作考核机制。为进一步全面抓好汤浦镇2009年度的宣传工作,加强基层党的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的宣传员队伍在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和做好新时期群众性思想工作中的作用,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基层党的宣传员工作的考核意见》的文件精神,制定《汤浦镇2009年度基层党的宣传员工作考核意见》(见附件1),明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奖惩。此外各办(中心、站)、村(居委)、企事业单位要专门指定信息报道员(可以由基层党的宣传员担任也可另选其他人员),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制定《汤浦镇2009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见附件2),以提高各办(中心、站)、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报送信息的积极性,保证信息质量和水平。

 

 

 

 

 

 

 

 

附1:

汤浦镇2009年度基层党的宣传员工作考核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的宣传员队伍在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和做好新时期群众性思想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基层党的宣传员工作的考核意见》的文件精神,对全镇基层党的宣传员工作年度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各基层党的宣传员

二、考核内容  

基层党的宣传员工作(见评分表)

三、考核办法

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另设附加分,并实施自评与考核相结合。年终镇党委在基层党的宣传员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评分。

四、考核奖惩

镇党委在对基层党的宣传员认真考核的基础上,落实必要的奖惩措施。对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基层党的宣传员实行谈话诫勉,必要时做好宣传员队伍的调整充实;对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的基层党的宣传员进行评优活动,并按宣传员总数的5%比例推荐出市级优秀基层党的宣传员。

 

基层党的宣传员工作考核内容评分表

姓名:          

目标要求

分值

考 核 办 法

  自评

  分

  考核

  备注

政治素质

过硬干部

形象良好

  15

服从组织领导,配合中心工作,加强理论学习,在思想上政治上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得15分。每发现一次参与封建迷信、黄、赌、毒、打架纠纷等不文明现象扣5分,扣完为止。

 

 

 

工作业务

熟悉工作

本领熟练

  50

经常性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新出台的各项政策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当好时事政治和形势政策的讲解员得20分,听讲人员20人以上的集中讲解每年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5分;

 

 

 

传递致富信息,向基层群众进行农业现代化等知识教育和新型实用技术、市场信息、创业信息的传递教育,当好科技致富的信息员得5分,每年通过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势传递致富信息不少于5次,每少一次扣1分;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向基层群众做好法律法规宣讲,普及法律知识;对群众碰到的实际法律问题,认真进行讲解,当好群众法律知识的咨询员得5分, 每年开展各种咨询活动、参与纠纷调解不少于5次,每少一次扣1分;

 

 

 

认真做好文明村、户、企业等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当好文明新风的倡导员得5分;对所在单位发生的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不文明现象不及时制止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充分发挥宣传文化阵地的作用,抄写黑板报、墙报,更换宣传窗、宣传栏,利用好基层广播室,并做好重大节庆活动的宣传工作,当好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的管理员得15分,不及时抄写黑板报、墙报、更换宣传窗、栏等,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工作作风

扎实工作

制度遵守

  15

严守工作纪律,遵守工作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踏实认真,作风务实,服从大局,善于配合,团结协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得15分。违反工作制度每次扣2分,无故缺席会议每次扣2分,各种形势的宣传教育活动档案记录齐全,记录不全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工作数量

饱和工作

绩效显著

  20

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工作数量饱和,信息报送及时,质量符合要求,办事快捷、效率高、处事稳妥,绩效明显得20分。未完成任务或完成任务不及时,每一次分别扣5分、2分,未报送一则(篇)信息扣3分,扣完为止。

 

 

 

  附加分

  20

1、跨乡镇街道围绕革命传统、形势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技信息等内容进行集中讲解,听讲人数在50人以上每场次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2、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电台等媒体刊发文章,文章字数在200字以上的每篇视情加2-5分,最高不超过10分;3、宣传员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表彰的每次视情加3-5分,最高不超过10.附加分累计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合 计 得 分

 

 

 

附2:

汤浦镇2009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抓好2009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调动各办(中心、站)、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报送信息的积极性,提高质量和水平,及时展现汤浦全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新发展、新情况、新面貌、新特色,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并指导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报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 “发展、民生、和谐”工作主题以及“抢抓新机遇、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的工作要求,紧贴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三个年活动”等中心工作,重点加强对创业创新与优化发展优先富民、加快转型升级与狠抓开发开放、统筹城乡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基层文化建设与发展、环境保护与建设生态文明、改善民生与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基层民生与执政能力建设等重点问题的报道,充分展现汤浦的发展与变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考核办法

1、建立信息积分制度。各办(中心、站)、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每季度信息量报送不少于1篇,具体计分标准为:

① 每报送一篇得1分。

②《上虞日报》等上虞市级报刊杂志采用的信息,每条得4分,简讯每条得2分。

③《绍兴日报》等绍兴市级报刊杂志录用的信息,每条得8分,简讯每条得4分。

④ 省级(厅级)报刊、杂志录用的信息,每条得12分,简讯每条得6分。

⑤ 国家级(部级)报刊、杂志录用的信息,每条得16分,简讯为每条得8分。

2、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以办(中心站)、村(居委)、企事业单位为单位,按照上述统计标准进行积分,其积分排名定期予以公布,年终根据得分结果累计排定名次,据此予以奖励。

3、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建立半年一次的信息交流日制度。由镇宣传委员牵头,开展信息交流。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并请有关行家指导信息报道的写作,不断提高信息宣传工作业务水平。

4、建立信息奖励制度。为充分调动机关、村(居委)、企事业单位人员撰写信息稿件的积极性,将对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简报上发表的信息撰写人实行奖励:国家级(部级)报刊杂志上的每篇150元,省级(厅级)报刊杂志上的每篇100元,绍兴市级报刊杂志上的每篇80元,上虞市级报刊杂志上的每篇60元,各类简讯均减半计发。广播电台的信息稿件不列入考核,但以每篇20元标准予以奖励。奖励以稿件录用通知单或刊发的报刊、杂志、简报实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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