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壮大党的队伍、提高党在农村执政能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市委组织部(2009)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
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是四类人员:一是在高中以上文化,35岁以下的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文化偏低问题。二是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的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等各类人才,着力解决党员队伍能力弱化、带头致富能力不强的问题。三是从非党村组干部、后备干部、退休军人和农村妇女中发展党员,着力解决村党组织班子后继乏人问题。四是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行政村和村民小组发展党员,着力解决党员有的自然村党员数量偏少的问题。通过重点发展,把农村中有文化、有经济头脑、有上进心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增强党组织的朝气和活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在农村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二、目标和要求
今后五年,村级党组织计划每年发展1名新党员,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新党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力争达到70%以上,35岁以下的青年要力争达到70%以上,妇女党员所占比例要不低于25%,农村各类人才要力争达到新党员总数的80%以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机制,在规范执行党员发展公推制、预审制、票决制、公示制和全程记实制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农村党员联审制。凡是行政村发展党员,在申请入党人确定发展对象后,召开支部大会吸收预备党员前以及预备党支部员转正前,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联合审查,公开征求纪检、政法、计生、村镇建设等办公室的意见,认真负责填写《上虞市农村党员发展联审表》,经严格审核合格后提交镇党委会讨论。对五年内有违反计划生育、土地管理政策,受到有关违纪违规处理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对未经联审或联审不合格的发展对象不能发展入党。
三、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发展措施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要结合本村、本单位的实际,进一步细化党员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党员发展数量、结构比例、发展程序和质量要求,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镇党委把党员发展工作列入考核,并与各村、单位评先、评优挂钩,切实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性,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二00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