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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的实施细则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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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绍兴市、上虞市有关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转以农村为重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小音像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气供应点”等“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以下简称“十小”整治),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镇“十小”整治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为指针,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村(居)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着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我镇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09年目标: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经营规范服务标准的“十小”深处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和关停,净化我镇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我镇“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我镇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我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群众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全镇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客运等涉及群众安全和关系汤浦形象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范围的小作坊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地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全,并执行相关标准,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镇资产管理中心负责。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帐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镇工商所负责。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通过整治,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并实行进货验收;由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镇卫生院负责。

(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通过整治,促使小药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完善药品贮备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照规定销售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发布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镇卫生院负责。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通过整治,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验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帐制度;执业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此项任务由镇农技信息中心负责。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通过整治,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工作由镇工商所负责。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通过整治,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施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镇资产管理中心负责。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销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淫秽、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通过整治,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5%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验秩序。此项任务由镇文广站负责。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载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牌号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我镇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通过整治,促使我镇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装备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照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派出所负责。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规定和经营许可制度,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通过整治,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签订定点充装供应合同;部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帐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镇建设发展办负责。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已成立汤浦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十小”整治工作。各行业整治与规范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具体的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与规范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落到实处。

(二)堵梳结合,分类治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把整治工作和创建文明镇、卫生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汤浦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的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准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和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并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要科学定界,合理把握,打扶结合,疏堵并举,切实帮助我镇“十小”行业实行转型、提升,让群众得到实惠、健康。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和办公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积极主动,认真做好“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要不断完善治理和监管网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宣传口要积极配合“十小”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舆论引导,要努力宣传“十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机制,督查推进。各单位和办公室要把握进度,努力推进,确保“十小”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有序推进。镇政府将采用不同方式进行督查。

 

 

 

 

 

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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