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陈政[2008]11号
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的有关意见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我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确保全乡农业农村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增加竞争力的“三增”目标,使我乡的农业农村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努力营造争优创先的竞争机制,加快推进建设步伐,现制定有关工作意见,望参照执行。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农业“三增”,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绿色农业放在首位,着力打造特色产品,发展支柱产业,优化种养结构,适度调整劣产业,进一步理清思路。
二、 农业发展工作的有关政策
1、新增农业企业奖励政策。凡在2007年度中,引进内资新增农业企业,技改投入在50万元以上的,对有功人员奖励1-3万元;引进外资10万美元以上且当年投入的,奖有功人员2-5万元。新办企业在手续办理、土地征用、工作协调等方面给予全程服务。
2、现有农业企业奖励政策。在年度中,企业销售上台阶,其次突破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企业负责人1-3万元。
3、绿色农业奖励政策。凡取得绍兴市级以上无公害基地认证的,奖0.5万元;绍兴市级无公害农产品的,奖0.3万元。完成市级以上立项项目,经验收合格,奖单位或个人0.3-0.5万元,新注册农业商标一只补助1000元;取得绍兴市级以上著名商标奖0.5万元;省级以上著名商标奖1.0万元。
4、农产品销售奖励。无论集体和个人对在农产品贩销中有突出共享的,视销售实绩酌情予以奖励。
5、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奖。提高农民组织程度,新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并规范运转,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
6、新办“农家乐”,经乡农家乐管理办公室验收合格补助0.5万元/家。
7、积极鼓励向上争取项目。凡立入市级以上农业项目的,对有功人员酌情予以奖励。
8、农业外拓。鼓励我乡农业走出去,在市外、境外新增、新设农产品窗口,拓展农业基地;组织参加省、市农产品展示活动。新拓展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奖业主0.3-0.5万元。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真正把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我乡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乡成立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戴建明任组长,副乡长胡林辉任副组长,丁士军、王国祥、陈卫江、任孝义、戴求灿、丁立军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林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农技信息中心,专门人员为:王国祥、任孝义、戴求灿等同志组成。
班子分工:农业招商引资由副乡长郭殿卿同治负责,成员:丁立军、徐飞龙,其他面上工作由副乡长胡林辉同志负责,成员王国祥、戴求灿、任孝义。
四、 加强管理
各村、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及早提出工作思路,落实有关措施,严格对照意见精神,切实开展工作。对所立项目要加强管理,规范财务,及时公开,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服务于民,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陈溪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