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09年小越镇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各行政村、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精神,以保供给、促增收、强基础、重民生为重点,按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扶持方向,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培育现代经营主体,加快农业发展方式和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农业产业化的杠杆促进作用,特制订如下政策意见。
一、粮食安全工程
1、鼓励开展粮食丰产示范竞赛活动。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竞赛活动,鼓励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发挥示范方和高产示范户的示范带动作用。
2、鼓励合作社收购加工粮食。合作社按不低于政府订单收购价直接从农户手中收购粮食,收购和加工量达到0.5万吨、1万吨、1.5万吨以上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
二、土地流转工程
3、鼓励土地流转。对符合虞政办发[2009]67号《关于做好2009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工作的扶持政策意见》的奖励对象视实际功效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4、扶持农业特色示范基地建设。安排一定的资金,在我镇择优开展种、养、加工特色示范基地建设,将示范基地建设成为我镇农业技术、内部管理、市场营销、带动农民致富的示范点。
5、鼓励优质种子种苗引进。对单位或个人首次引进市外特种优质高效种、养新品种,建立种、养示范基地且当年投入在5万元以上、具有示范推广作用,并获的市奖励的,给予投入额的10%的奖励,奖励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农产品安全工程
6、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检测。对于承担上级农产品安全检测并合格通过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每批次0.1万元的奖励。
7、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对2009年度新认定为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及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每只奖励0.3万元;首次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每只奖励0.5万元。对农产品新获得绍兴市级的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给予0.5万元的奖励,省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给予1万元的奖励,国家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QS、HACCP、ISO9000系列质量及管理体系认证的农业企业给予0.5万元的奖励;首次通过出口基地认证且基地建在本镇的每个奖励2万元。
8、扶持农业标准化生产。对新制订绿色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经质监部门认定,绍兴市级、省级标准的各奖0.5万元、1万元;对绍兴市级、省级、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经验收合格,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
五、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9、积极开展生态防护林建设。安排一定的资金,主要用于绿化造林,和绿化示范村建设,对建设达标单位和突出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10、鼓励规模化畜牧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对于新列入市级沼气化整治项目的200头以上猪场,在整治项目通过市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的补助;对积极利用养殖场排泄物沼气化,用于附近居民提供生活燃料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程
11、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新建市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家奖励3000元,对列入市级示范合作社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列入绍兴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
12、鼓励农机合作社提供机械化服务。鼓励农机合作社提供机械化服务,对机插粮食面积大于去年部分,给予每亩5元的奖励。
七、农业企业发展工程
13、鼓励农业企业技改投入和新办农业规模企业。对现有农业企业和新办农业企业今年新增技改投入200万元以上给予1万元奖励,500万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
14、鼓励企业引进农业外商投资项目。实到外资每10万美元另给予企业0.4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15、鼓励企业上台阶。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年销售额(以税务发票开票额为准,同时税务登记必须在小越)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给予企业1万元的奖励,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首次突破1亿元的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新办进出口自营权证并有出口实绩的农业企业给予5000元的奖励。对今年新列入绍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给予1万元的奖励,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八、农家乐精品工程
16、扶持休闲农庄发展。对符合虞政办发(2005)60号《关于加快休闲农庄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设基本条件,当年投入(含土地征用及租赁费)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2%的奖励,单个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7、鼓励农家乐经营。根据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对被评定为一、二星级的给予0.3、0.5万元的奖励,三星级以上给予1万元的奖励。
九、加强组织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卓有成效
18、加强组织领导。为真正把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我镇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特建立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由王迪军镇长为组长,农业副镇长樊月明为副组长,孟成英、孙文军、杜永辉、董兴龙、王招根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樊月明同志兼任。
19、实行立项申报。为了加强对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有关项目必须实行立项申报。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个人),须在7月3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项目立项申请表》,报镇农技信息中心。
20、加强项目管理。由镇农技信息中心牵头,对项目申报、立项、跟踪、验收提供一条龙服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具体实施标准积极实施,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项目验收镇成立由农技信息中心、财办成员参与的项目验收小组,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初审,并报镇支持经济主体资金奖励评审小组现场核查验收;镇各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也要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更大力度的服务农业、支持农业,进一步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中共小越镇委员会
小越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农林渔牧局、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