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科室、中队:
根据市委、市政府《2009年浙东新商都(上虞)购物节活动总体方案》(市委[2009]4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购物节活动顺利开展,充分展示良好的城市形象,营造和谐的活动氛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影响城市环境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节会期间的城市管理力度,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和“和谐、稳定”活动氛围,为有效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扩大“浙东新商都”影响力,进一步集聚人气、商气和财气,推动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购物节活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确保本次活动各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成立局2009年浙东新商都(上虞)购物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建华
副组长:林 建(牵头领导)、贾志伟
成 员:陈飞军、王建强、丁慧亮、陈国庆、曹浩祥、陆国海、
徐建林、王文江、陈国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国庆同志兼任。
三、工作内容
根据购物节活动总体方案要求,我局主要做好以下三大块工作:一是做好节会前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是做好节会期间的市容市貌维护等工作;三是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一)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
从8月20日开始至9月20日,集中精力开展为期1个月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对影响城市管理的顽症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整治,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主要开展以下十项专项整治:
1、开展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广告、横直幅 “乱吊乱挂”专项整治。对市区大型广告、霓虹灯广告、旗幔广告、灯箱广告、店面招牌等进行清理和整治,清除各类违法设置、不按规定设置、有损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
2、开展违法建筑“乱搭乱建”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城市主次道路两侧违法违章搭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摊棚,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秩序。
3、开展城市“牛皮癣”“乱涂乱贴”专项整治。联系保洁公司,对已承包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及公用设施上的乱贴乱画、乱喷乱涂等广告进行一次全面和彻底的清理;具体由监督指导科牵头办理。同时,对非承包路段和背街小巷的城市“牛皮癣”,由各基层中队落实专人加强清理、管理力度。
4、开展城区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主要是整治人行道上机动车乱停放和规范人行道上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所有车辆要求有序停放,划有停车位的做到停车入位。加强洗车店违规洗车现象的管理,要求洗车店入室洗车,保持店周围环境整洁有序,严禁店前人行道作为洗车经营场使用。
5、开展城区夜市、夜排档、马路市场“乱摆乱卖”专项整治。对违章夜市、夜排档、马路市场、流动摊贩一律予以取缔,对沿街商店出店经营进行劝教纠正。达到“四无一规范”标准:即无违章占道经营夜市、夜排档、流动摊贩和马路市场,规范出店经营行为。“活动”期间,城区各类临时性马路市场摊点(已明确地点、摊数、时间、标准、要求的)一律暂停营业。
6、开展道路两侧物品“乱占乱放”专项整治。主要是对小区绿化带上、路边随意堆放废旧物料,防盗窗制做点在店外人行道上占道作业,沿街商户任意在店前堆放货物等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
7、开展城区建筑渣土运输“乱倒乱撒”专项整治。加强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全过程的管理,要求做到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滴漏现象。对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撒漏、带泥行驶和随意倾倒建筑废土(垃圾)等严重污染城市道路和城市环境的行为进行从严查处。在购物节活动期间,原则上禁止在城区主要道路上输过建筑渣土等行为,保持城区主要道路的整洁。
8、开展社区家禽家畜“乱圈乱养”专项整治。配合社区对社区内鸡、鸭、犬类等家禽、家畜圈养(放养)的管理,制止和查处乱圈乱养行为。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市民禁养家禽家畜的意识。
9、开展城区物品“乱摊乱晒”专项整治。对城区绿化带上被子乱摊晒、行道树上衣物乱吊晒、人行道上物品乱摊晒、马路上谷物乱摊晒等采取教育等有效措施进行整治。
10、开展城区垃圾、油烟等“乱倒乱扔(乱排放)”专项整治。督促沿街商店落实 “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依法查处垃圾乱倒乱扔等行为。整治饭店油烟、污水乱排放,娱乐场所扰民噪声现象,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油烟、污水排放行为,使噪声达到排放标准。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做好节会期间的市容市貌维护工作
2009年浙东新商都(上虞)购物节是我市组织开展的一次重大活动,
必须高标准做好购物节期间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充分展示我市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面貌,营造和谐、文明的节会氛围。
面上管理由各中队根据各自管理范围和职能做好工作;购物节各项重大活动现场及周边市容环境维护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落实好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如遇人手不够问题,从其他中队抽调人员进行配合;节会期间的高速道口整个节会期间都必须由直属中队落实专人进行管理。
具体工作详见《节会期间重大活动现场及周边市容环境维护工作安排表》。
(三)配合各部门做好购物节各项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我局配合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配合做好购物节活动宣传推介等工作。
一是提供高速公路口及市政府公益户外广告位。与高速公路口、市区政府公益广告位现使用单位协调,在购物节前后市政府公益高架广告牌统一作为发布购物节活动信息使用。主要位置13处:人民大桥东南侧高架、赵家大桥西北侧高架、三环大桥东北侧高架、铁路大桥边落地式、春晖互通立交中间高架、南环大桥东北侧高架、人民西路三环叉口高架、石狮会展中心围墙内、汽车东站前绿地高架、迎宾大道高速入口转盘、四环北路北侧、蒿坝高速公路出口处。
二是落实市区主要道路旗幔广告位。落实以下四条道路上的电杆旗幔广告用作统一设置购物节活动广告,禁止移作纯商业广告使用:城区迎宾大道(高速转盘至汽车东站),共111杆;市民大道(江滨路至迎宾大道),共110杆;人民中路(人民大桥东桥墩至一号桥),共51杆;江扬路(舜江东路至三环路),共76杆。
三是提供临时广告位。腾出以下5处临时广告位作为购物节活动宣传广告位置:市民大道江滨路叉口广告牌,新建路剧院面前广告牌,江扬路检察院东侧广告牌,开发区曹娥街道办事处面前广告牌,市政府面前广告牌。
四是新建城北市民大道灯箱广告、亮化路牌。会同、规划局、民政局在城北市民大道设置一批灯箱广告、亮化路牌(置灯箱广告58处、亮化路牌62处),于
五是加强广告审批管理。及时与市委宣传部衔接,根据宣传部门的总体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广告审批。从紧控制与购物节活动无关的广告审批。
2、配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购物节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车辆疏导和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三项活动的配合工作:
一是《民俗风情,百花齐放----大型文艺踩街活动》
时间:10月3日
地点:市民大道(舜会百官广场—国大)
工作安排:从各中队抽调执法人员配合做好沿线秩序维护工作。
二是《魅力商都,品质上虞----国际烟花大会》
时间:10月17日
地点:曹娥江城防景观带(三环大桥—赵家大桥)
工作安排:从各中队抽调执法人员配合做好沿线秩序维护工作。
三是《享受购物,惊喜连连----大型城市消费卡抽奖活动》
时间:
地点:时代广场
工作安排:每天安排6名执法人员配合做好秩序维护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
3、配合做好城市形象展示工作。
配合建设部门做好节会期间市区环境卫生、亮化、绿化、美化等城市形象展示工作。维护环境卫生整洁和各类亮化、绿化、美化设施完好无损。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科室、中队要充分认识举办“2009年浙东新商都(上虞)购物节活动”的目的意义,把配合“购物节”活动作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做到中队、科室长亲自抓,并制订好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尽快行动,狠抓落实,确保节会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上下联动。各科室、中队既要落实包干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负责抓落实,使每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又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意识,中队、科室之间互相配合,协同作战,不扯皮推诿,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管理任务。
(三)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各中队要认真执行每日领导带班巡查、检查制度,坚持每日对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局监督指导科每天要组织对城市管理工作总体状况进行督查,协调执法力量,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中队及时整改落实。
附件:1、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2、节会期间重大活动现场及周边市容环境维护工作安排表
上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