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发改价〔2009〕71号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项目》(浙财综[2009]100号)文件精神,我市春晖中学2009年8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编号:PDE33CA5A20090235N)和浙江省教育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教许可[2009]14号)批准,与加拿大强力海姆高级中学联合办学,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招收中加高中课程班,招生上限为60人,今年秋季实际招生30人,经成本测算,中加合作班学生每学年学费为40000元。
特此报告,请予批准。
二ΟΟ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