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关于2010年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安排的通知》(市委办〔2010〕1号)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经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继续实行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每月15日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参加每月15日的接待日,各办线主要负责人协助参与接待。
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待过程中对于归口的问题直接批转到有关办(线)办理;遇有重大问题或疑难案件,由接待领导包案协调处理。受理承办的各办(线)要及时认真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报包案领导,接待领导审批后,交信访办答复来访人。
三、凡安排接待的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请事先告知信访办,以便及时调整。参加接待的各办(线)负责人要统筹安排好工作,保证时间,认真做好接访工作。如不能参加接待的要提前向接待领导请假,并委派相应人员参加。
四、接访地点统一安排在信访办。每月信访接待日结束后,信访办把信访接待日的接待结果上报街道主要领导。
附件:2010年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安排表
中共东关街道委员会
上虞市东关街道办事处
二○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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