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五好”基层党组织推荐和优秀党(总)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一)对象:各党支部(总支)和各条战线的正式党员
(二)名额:
1、“五好”基层先进党组织10个,其中:行政村党(总)支部4个,社区党(总)支部1个,企业党支部3个,单位党支部2个。
2、优秀党(总)支部书记10名,其中:行政村5名,企业3名,单位1名,社区1名。
3、优秀共产党员86名(见附表)
二、推荐评选条件
1、“五好”基层党组织条件:围绕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
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等“五个好”目标要求,认真落实“五强”措施,创建工作扎实,创建成效明显。
2、优秀党(总)支部书记条件: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勇于开拓,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发挥“领头雁”的作用,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成效显著;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调动和发挥“一班人”及全体党员的作用,关心群众生活,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深受群众拥护。
3、优秀共产党员条件: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奉公;业务熟练,工作能力强,成绩显著,为党员群众所公认。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推荐评选为“五好”基层党组织:(1)领导班子不团结,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2)班子成员当年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3)属于五个专项考核“一票否决”范围之一的;(4)行政村党(总)支部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
三、推荐评选方法
1、 “五好”基层党组织、优秀党(总)支部书记的评选,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和2009年目标考核细则,认真搞好工作总结,经工作交流和综合考评后,由街道党委统一评定。
2、优秀共产党员评比由各党(总)支部负责,在个人交流思想、工作、
作风的基础上,经全体党员民主评议后,按分配的名额进行评比,报街道党委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结合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新一年工作思路。
2、各党(总)支部必须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交流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街道级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要让全体党员共同参与,切忌个别人确定名单。
3、各党(总)支部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认真开展2009年度工作总结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工作。
4、《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请于1月13日前报组织办。
附:1、街道级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街道级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中共上虞市东关街道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