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09〕49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绍政发〔2009〕68号)、《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虞政发〔2009〕5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的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主要目的
全面调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镇人口的发展变化情况,查清10年来我镇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查清我镇较为突出的流动人口问题、人口老龄化的进展状况等,为研究制定我镇人口发展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行政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按照市政府要求,镇政府成立崧厦镇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实施等工作。选聘一批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熟悉情况的普查员,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行政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主任任组长。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普查工作。
四、普查的经费保障
各行政村、社区要确保普查经费的落实,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行政村、社区以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崧厦镇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元月八日
主题词:统计 人口普查Δ 通知
抄送:市人口普查办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0年1月8日印发
附件:
崧厦镇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章 瀚
副组长:任胜华 邵作为 李晓娟
成 员:何建峰 朱东海 郭 丽 徐建达 卢建尧
高 杰 陈荣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晓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