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上虞市卫生局关于转发浙江省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09〕2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10年,全市50%以上的预防接种单位要达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要求并通过评审。到2012年,所有的预防接种单位均要达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要求并通过评审。有条件的要积极争创“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二、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把创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和“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作为公共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方案》,对照评审标准进行自查和整改,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自查后符合《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的,今年在8月底前向市卫生局申请初评,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市卫生局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初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对于初审不合格的接种门诊提出整改建议,对符合条件的,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评审。
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发挥专业技术指导作用,对创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和“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单位做好业务技术指导和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
五、市卫生局将此项工作列入医疗卫生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并对通过评审“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单位实行奖励。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虞卫[2010]28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