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2010年上虞市建设局领导局、市接待群众来访日安排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全局信访工作,推进我市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市委办(2010)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2010年继续实行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月10日为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参加接待的局领导为
局党委、行政班子成员。建设与公用事业科、城管科、房管科、信访办负责人参与接待。
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待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或疑难案件,由局接待领导召集相关科室、单位协调处理或批转相关科室、单位办理,并由局信访办一个口子实行受理告知。承办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信访件的各科室、单位要及时认真处理,并在一个月内将处理结果报接待局领导审批后抄告局信访办,由局信访办负责答复来访人。
三、凡安排接待的局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请事先告知局信访办,以便调整。参加接待的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要安排好工作,保证时间,认真搞好接访。
四、今年我局仍为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每月固定参加的部门,请每位局领导按2010年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安排表排列顺序每月15日参加市信访接待日接待。
附:2010年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安排表
二○一○年元月五日
附件下载:2010年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