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建设系统2009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为鼓励争先创优,促进工作落实,推进科学发展,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围绕局党委提出的“三提”( 服务提质,形象提升,满意提高)的工作目标和“山亲、水亲、城靓、路畅、人和”的建设思路,确保2009年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突出重点、体现导向、激励干事、公正合理、统分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倡导和鼓励开拓创新、敢抓敢管、团结协作、争先创优,促进城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1、考核范围:各科室、事业单位。其中建设科以市政中心、环卫中心、园林中心的考核平均分计提;房管科以拆迁所、房管
中心的考核平均分计提。财务科以下属市政公司、园林公司的考核平均分计提。
2、考核对象:各科室、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职工。
三、考核原则
1、注重实绩原则。进一步强化“凭实干立业、按实绩说话”的风气和导向。对各科室、单位的考核,既注重过程的考核,更注重结果的考核;既强调务实干事,注重对重点工程建设、重大工作推进等显性政绩的考核,也强调抓人促事,注重对工作作风、服务效能、队伍建设等隐形政绩的考核。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对照考核,以表格形式评分。
2、激励先进原则。对工作有开创性或完成任务出色的,设立加分项目、加大考核力度、拉开考核档次、不断创新突破,有效破解发展中遇到的项目、土地、资金等要素问题,促进城市建设快速平稳发展。
3、统分结合原则。坚持常年考核与市年终考核相结合,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实行一月一小结,一季一考核。局办公室、局督查小组对各单位的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综合计分。
4、强调合力原则。除了对单位(科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还要对全市性、全局性重大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重要活动开展实施过程中,科室(单位)所体现出的大局意识、执行能力进行考核,对相互协调、主动配合的情况进行评定。
四、考核内容与分值设置
考核设基本分为100分。考核由基础工作、业务工作、专项工作、局领导考评、中心工作、争先创优6部分组成。中心工作实行倒扣分考核。创造性工作实行加分考核。
(一)基础工作考核(30分)
1、基层评议2分。对各科室、单位的全局意识、服务意识、主角意识、协作意识,以及班子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请各乡镇、街道及社区综合打分评定,局考核领导小组平均计分。
2、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4分,各占2分。认真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切实做好信访投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单位和谐稳定,得基本分3分。
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办工作的扣2分,未及时处置各类信访问题,造成不稳定、越级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每起扣1分,未及时做好各类突发应急事件的,每次扣0.5分。
3、财务管理、宣传信息、信访工作、行政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12分,各占2分。实行单独考核,项目扣分累计不设底限,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发文。
4、党建工作2分。深入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总支)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基本分1分。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有成效,开展多种形式党支部活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基本分1分。
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形同虚设,日常活动很少或根本不开展的,扣0.5分。
年度工作无计划的扣0.5分,缺乏工作措施,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扣1分,未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的,扣0.5分。
管理不规范的扣0.5分,支部活动很少开展,支部民主生活会不召开的扣0.5分。
5、理论学习2分。坚持每周一次学习,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围绕局党委的工作目标,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坚持落实“五个一”的学习要求即一本学习记录簿、一本个人笔记簿、一本学习教材,撰写一篇理论文章、作一次中心发言,得基本分1分。
没有严格执行一周一次学习的扣0.5分,无全年学习计划或阶段性学习安排,学习无记录、无总结或记录不全、总结不实的扣0.5—1分,不按局党委的要求开展各项主题活动的,扣1分。达不到要求每缺“一个一”扣0.5分,扣完为止。
6、档案工作2分。档案工作按要求做好规范管理,得2分。在验收和考评中未按要求被上级通报批评或未通过的,视情扣1-2分。
7、和谐劳企2分。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着力构建和谐劳企关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基本分1分。
劳动合同内容不全面、不合法、程序不到位的,扣0.5分;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管理不完善,扣0.5分;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不到位的,扣0.5分。
8、制度建设2分。坚持政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重视队伍建设,注重抓人促事,班子团结,关系协调,内部管理科学高效,严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分1分。
内部管理薄弱,制度不全的扣1分,班子内部不团结,影响工作的,扣1分。发生违纪违规现象被上级部门处分或被检察机关立案征查的,该项不得分。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一起违纪事例,受纪委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参与先进集体评比。
9、网格化管理2分。由局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环卫保洁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考评。
(二)业务工作考核(40分)。
主要是年初以来确定的各项岗位目标任务,由科室、单位按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提出每项设分标准,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送局办备案,作为年度考核依据,设考核分40分。(详见附表一)
(三)专项工作考核(20分)
主要考核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及局党委专项工作情况,完成任务的得基本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没有相应工作任务的得平均分。
1、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企业解困年”、“基础建设年”活动15分,各占5分。由局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企业解困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评。
⑴未完成招商引资(引资或推荐)任务的,按比例实施倒扣分,最高扣3分。
⑵优化企业服务,下基层进企业,深入走访调研,创新审批机制,解难题促发展,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得基本分4分。对存在思路不清、措施不力、政令不畅、效率不高、作风不正、大局观念不强、群众不满等突出问题的,视情扣1-2分。
⑶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大基层工作机制建设,深化“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思想作风为重点,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有理想、有干劲、有分寸、有信心”为主题的“形势、任务、责任”教育。得基本分2分。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有成效,开展多种形式党支部活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基本分2分。
“三集中、三到位”不到位,队伍建设抓得不实,教育培训内容不多、载体不新,每发现一起扣0.5分。管理不规范的扣0.5分,支部活动很少开展,支部民主生活会不召开的扣0.5分。
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5分。由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虞学领〔2009〕5号文件《关于印发<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采取单位自评、局实践办考核与年终综合评定相结合。
(四)局领导考评(10分)
局领导对各科室、单位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局党委布置的阶段性工作、突击性工作、局领导批示工作及重要会议确定事项落实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平均计分。
(五)中心工作考核,实行倒扣分制度。
⑴由于职能工作不到位等引起上访、投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起扣2分。
⑵凡被市委办、市府办及局督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
⑶服从局中心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拖沓,不按规定时间完成,影响中心工作进程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应报局材料迟报或未报每起扣0.5分。
⑷全局观念淡薄,科室、单位之间闹无原则矛盾的,每起扣1分;考虑工作不全面,科室、单位间的配合不积极,服务不主动,责任不落实,影响其他科室、单位工作开展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完不成献血任务的,扣1分。
⑸未按要求参加或完成其他全市性重大活动、突击性和全局性工作的,视情扣1-3分。
⑹遇重大问题不及时向局请示汇报,并致不良后果的,每起扣1分。对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提醒,造成不良后果,问题较轻的,每起扣0.5分,较重的,每起扣1分,严重的,每起扣2分。
(六)创优工作考核
对在年度工作中获得各种荣誉、作出较大贡献、表现出色的单位给予奖励考核。
⑴续建项目和新建项目按计划完成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和年度形象进度目标的,每完成1只加1分(民生工程打包计算)。计划当年完工项目提前竣工的,每提前1只加0.5分;延期竣工或未按时完成的,每延期1只扣2分。
⑵工程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融资,建设资金筹集到位及时,适当予以加分。列入国家、省、绍兴市重点项目的,分别加3分、1分、0.5分。
⑶完成业务工作出色,创出精品工程的,上虞市级加1分,绍兴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⑷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引入新机制,采用新方法,促进事业发展,有关工作做法获上级肯定并通过典型交流、上级文件、通报等形式在全市或绍兴市、全省推广的,分别加1分、2分、3分;获得局领导班子肯定的,加1-3分;
⑸单位集体被授予各类荣誉称号的(各类荣誉奖项文件落款时间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底),上虞市级加1分,绍兴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本单位职工被授予各类荣誉称号的,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⑹在完成全市性、全局性中心工作中,创新思路、方法讲究,任务完成出色的,视情加1-2分。
⑺单位工作建议具有独创性、可行性,对全市工作有重大推动作用,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得1分。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分三步进行:
1、确定年度岗位目标任务。业务工作由各单位根据局二○○九年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并分解好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目标责任,送分管局长审阅同意;党建工作、中心工作的考核内容由局办提出,报局党委审定;党风廉政、效能行风建设、宣传信息、信访工作、财务管理、行政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及网格化管理的考核内容分别由相关责任科室(单位)提出,报局党委审定发文。
2、开展日常督查和季度考核。根据年初排定的工作计划,实行每季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季度考核在各科室、单位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局考核小组、督查小组按考核办法提出考评意见,报局党委审核;对未完成或工作滞后的要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相关工作措施。对涉及全市性的重大工作、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完成出色的,另行给予考核奖励。
3、年度考评
①自查、自评。由局考核领导小组拟订考核细则,各单位、科室根据考核细则,对照岗位目标任务,进行总结自评。
②互评、点评。各科室、事业单位对业务工作进行相互交流,以实名制的形式进行互评打分,并由分管领导审核评分。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单位、科室填好加分审核表,提出加分理由,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局考核办。
③审核、审定。局考核办公室将各科室、事业单位的考核得分情况汇总并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查,由局党委审核确定。
六、奖惩办法
把考核结果与科室、单位评先评优、年终奖励挂钩。
(一)实行分类确定等次。分类按25%比例确定考核得分排名前列的科室、单位为一等奖;按10%比例确定的考核排名居后,且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科室、单位为三等奖;其余科室、单位为二等奖。
(二)实行优胜“一票否决”。一等奖和综合先进评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安全生产、财务管理六个“一票否决”。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评为三等奖。
1、完成目标任务差距较大的;
2、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活动推进缓慢的;
3、因工作失误造成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流失的;
4、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较大影响的;
5、发生重大新闻曝光事件,造成负面影响的;
6、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事业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按事发所在单位);
7、单位领导班子严重涣散影响工作的;
8、单位行风评议名次居后且下滑幅度较大的;
9、行风效能建设发生重大问题的;
10、其他重大过错。
七、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到位。各科室、单位要把此次考核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实际行动,作为总结过去一年工作、谋划2010年工作的有效抓手。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到位,统一思想认识,确保责任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班子专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细化分解到位。各科室、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各项目标任务,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分解任务、落实措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岗位目标任务的对照检查和补缺补差工作。其中,业务工作(40分)要搞好细化量化,合理设置分值,认真搞好自评,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中心工作、基础性、专项性等单项考核也要按考核要求,做好资料整理,完善台帐记录,搞好自评总结,进行查漏补缺,确保考核到位。
3、观念转变到位。今年的岗位目标考核工作方法新、项目细、标准高、要求严,其考核形式、内容、要求等与往年有所不同,请各科室、单位认真对照考核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实干意识和创新意识,逐项对照总结,将《2009年度市建设局业务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自评表》于元月13日前上报局办吴绍灿处,努力以“一流的工作业绩、昂扬的精神状态”全力推进和谐“利居”、“乐局”城市建设。
附:2009年度市建设局业务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自评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2009年度市建设局业务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自评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