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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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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全镇居住出租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上浦”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镇社会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现有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整治标准详见附件1);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租房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对象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整治的重点区域是集镇范围内的出租房。

四、方法和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以镇政府为具体工作单位和考核责任单位,职能部门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职责。整治工作从2009年12月至2010年10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2月)。镇政府将适时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广泛发动,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开展出租房整治工作的宣传。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辖区的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认真组织辖区派出所、安监所、专职消防队等基层力量和村(居)委员会,在人员集中地段、出租房集中区域,张贴出租房整治的横幅和宣传标语,营造声势。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出租房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情况,掌握底数,建立档案。并针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签订整改责任书,落实整改责任。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0年4月至2010年9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纳入整改的出租房存在火灾隐患的,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地域,要组织相关部门帮助指导整改。对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及时上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0月)。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逐户开展检查验收。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报请市政府抽查验收。对于验收达不到要求的,须重新整改。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公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设、安监、供电、消防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整治工作。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沟通和联系工作。

六、工作要求

镇属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行政村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明确整治工作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加强督促,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出租单位(人)的法制观念,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要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责任约束,把好房屋租赁源头管理,强化日常监督。要通过建设员工公寓、外来人口之家等社会公共出租房屋,从根本上解决出租房的消防安全问题。

 

附件:上浦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出租房  消防  整治  方案                            

抄  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消防大队、陈泉标常委、方静副市长         

上浦镇党政办                                     2009年12月30日印发

 

附:

上浦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叶春

副组长:王小海  许卫峰  陈银尧 张海君

成  员:虞伟良  陈利明  陆苗根  赵新良  张建大  王建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综治办。

联系人:陈利明     联系电话:82366282

 

 

                                                上浦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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