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村、规模畜禽场户: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屈戌流行,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安全事件,根据省、市防指办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集中免疫,狠抓防控措施落实
兽医防疫员应每月开展一次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对辖区内新补栏畜禽、漏免畜禽、超过或即将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免疫抗体监测不合格畜禽开展免疫补针。各规模场户要确保畜禽二次免疫,对新补栏畜禽和还没有二免的畜禽应及时免疫。各村动物疫情测报员要加强疫情监测,加强巡查,做好生猪甲型H1N1流感临床观察和流行病学调查,一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上报镇农技中心,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疫情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置。同时督促指导养殖场(户)落实消毒、隔离等综合防控措施。
二、严格遵守产地检疫制度
各规模场户要自觉遵守生猪产地检疫制度,生猪出售前主动报检,必须严格遵守生猪凭产地检疫证和二维码免疫标识出售制度。对调入的生猪应及时报检,动物检疫员应及时到场户进行检疫,按生猪检疫标准,进行规范检疫,发现可疑疫情要立即上报。动物疫情测报员应配合检疫员做好所辖区内的畜禽产地检疫工作,加强对养殖场户动物防疫巡查,及时排查疫情,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提出整改措施,严防我镇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三、强化畜产品、兽药安全监管
各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严禁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应加强对兽药知识的学习,规范使用兽药,建立用药台帐。各畜禽场户应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自觉做到“不出售、不乱丢、不食用”。确保畜禽产品的安全。各村动物疫情测报员加强对养殖场的巡查,督促养殖场户对病死动物的处理和建立健全动物用药记录、休药期制度,规范养殖用药。
驿亭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一月十九日
抄送: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