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党组织: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上虞市党员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各行政村中开展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民主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推荐时间和名额
各行政村党总支(支部)要在元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活动,推荐名额按村规模大小确定,一般为3至9名。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条件;在生产实践中勤劳致富,并有较好的带头作用;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好影响;年龄相对较轻,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28周岁以下的,原则上要求是共青团员。违反土地管理及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不履行应尽义务、违法乱纪、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不能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
三、民主推荐程序
第一步:宣传发动。召开村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讲清民主推荐的目的意义、推荐名额、推荐条件、推荐方式及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统一与会人员思想。
第二步:书面推荐。在民主推荐会上,向与会人员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民主推荐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提名推荐,按党员和非党代表分别计票,并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第三步:组织圈选。按照书面推荐得票多少,以推荐名额的2倍确定圈选对象,组织与会人员按推荐名额数进行圈选,当场公布圈选得票情况,并根据得票多少和应选名额,确定初步人选。在组织考察审查的基础上,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并在村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镇党委备案。
第四步:跟踪培养。对尚未提出入党申请的培养对象,由各村党总支(支部)实行党员“一带一”结对联系引导;对已经提出入党申请的对象,由村党总支(支部)指定党小组或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希各村党总支(支部)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工作,并将推荐结果于元月25日前报镇组织办。
特此通知。
2010年1月5日
主题词:党的组织建设 民主推荐 入党积极分子 通知
抄送:市委组织部
中共崧厦镇委员会 共印60份
附件下载:1号100107关于做好民主推荐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