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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开展“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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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根据上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崧厦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创新创优,借势发展”的工作主题,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整治农村垃圾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深入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工程,着力打造“清洁崧厦”。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目标任务。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对农村环境清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视程度得到明显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长效保洁和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得到明显健全,农民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并创建一批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环境卫生示示范村、示范企事业单位。

(二)工作重点

1、整治各村环境。彻底清理县道乡道、集镇街道、村庄主干道等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垃圾固废物;清理各类流经镇域内河流、沟渠尤其是中心河道的杂草及漂浮物;整治集镇内农贸市场、马路市场、建筑工地、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块的“脏乱差”现象,依法拆除违章建筑;整治村庄内卫生死角、露天粪坑和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等现象。

2、提高卫生意识。制订宣传方案,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平台,深入村、农户、学校、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广泛的环境卫生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网格管理、联动服务”,进一步落实集镇沿街、村内沿路的单位、经营户、群众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着力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卫生意识。

3、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配足配齐垃圾清扫和清运工具。健全镇村两级环卫保洁队伍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市场化卫生保洁模式。进一步完善镇村二级卫生保洁工作监督考核办法,逐步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优美环境、清洁家园”农村乡风评议活动,强化以评促改,加快形成评议和整改相结合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0年5月31日前)。召开全镇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统一思想,部署工作;明确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考核办法、督查方案。

(二)集中行动阶段(2010年6月上旬—6月下旬)。全镇上下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营造清洁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集中一个月时间,对本辖区内存在的环境卫生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改)行动。镇建设发展办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各督查考核工作小组及时开展督查考核,镇有关办线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各方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7月—11月)。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回顾小结并书面上报工作开展情况,针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巩固行动成果的工作举措,完善各类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定期集中整治与专业化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制。

(四)总结评比阶段(2010年12月)。全面总结全镇清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结合集中行动期间督查考核和后续复查情况,考评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绩,综合评定全镇环境卫生示范村和示范企事业单位。

四、工作要求

“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是改善农村环境、提升集镇品位的重要举措,更是事关崧厦形象、事关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必须充分认清本次清洁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实抓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抓紧成立工作班子,形成村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小组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清洁专项行动顺利推进;要深入调查摸底,查找梳理本区域范围内急需整治(改)的环境突出问题,制订具体行动计划,认真部署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行动,做到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清洁行动的自觉性,逐步把农民群众的观念从“要我清洁”引导到“我要清洁”上来,形成“清洁崧厦,人人有责;崧厦清洁,人人享益”的社会意识和群众基础。镇宣传办、文广站、社会事务办及工、青、妇等要扎实做好这项清洁行动的氛围营造和宣传报道,通过组织专题、专栏、专版等有效的载体和活动,造浓清洁行动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指导,增强合力。镇有关办线和单位要加强指导,形成合力,共同配合做好清洁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镇建设发展办要认真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农技信息中心、资产管理中心、社会事务办、宣传办等要结合各自职能,发挥优势,切实加强指导与配合(具体责任分解详见附件)。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清洁专项行动已列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镇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在本次清洁专项行动中成效明显、且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环境卫生示范村实行“以奖代补”。镇有关办线要不断加大对清洁专项行动的督查考核力度,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专业化长效管理与定期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增强考核刚性,建立定期督查和通报制度。集中行动期间,镇党委、政府将成立3个由相关职能办线人员及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专项督查考核组,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清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详见附件),督查情况实行10天一通报;并采取不定期复查的方式加大日常考核力度;督查考核结果作为“以奖代补”和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健全制度,强化保障。研究建立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财政专项投入的增长机制,逐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和使用绩效;修订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大对行政村的专项考核力度,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机制;积极探索推行市场化专业保洁管理模式,打造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清洁农村。

 

附件:1.崧厦镇“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分解表

          2.      村环境清洁集中行动阶段工作任务调查表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环境卫生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0年5月31日印发

                           

 


 


附件下载:36号100531关于在全镇开展“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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