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 电〔2010〕34号
各部门、班组:
国家电监会颁布的《供电监管办法》已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上级要求,为积极做好《供电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学习宣贯和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结合供电服务提升工程的开展,特制订上虞市供电局《供电监管办法》宣贯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贯彻执行《供电监管办法》,决定成立《供电监管办法》宣贯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裘新华 张玉良
副组长:陈苗新、求 真、周开毅、杨 菁、薛建国
成 员:顾一丰、朱江峰、单金华、俞尧富、王永平
张恺凯、徐晓华、王一萍、袁 斌、金 晓
沈月江、陈建华、魏登宝、黎毓芳、徐伟强
宋 叶、陈功庆、沈坚林、樊建祥、章志明
金光明、王建东、赵三里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主 任:杨 菁
副主任:王永平
成 员:陈 超、卜从容、魏振康、倪 毅、谢 泽
陈岳峰、王建军、董文文
二、活动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办法》,提高企业员工对《办法》的认识与理解,进一步加大电网建设,改进供电质量,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和市场行为,提高供电服务水平。
三、活动内容
1、宣传贯彻。为把学习《办法》落到实处,各部门、班组要把宣传贯彻《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手段,为广泛宣传《办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配合市局做好《居民用电服务手册》修订、发放工作,把《办法》中的有关内容编入《手册》,向城乡居民发放。时间:5月份前完成《手册》修订,11月份前完成11万份的发放。
(2)编制《办法》小册子摆放到"电力·社区(村居)"共建点和供电营业窗口,免费赠送客户;结合中心镇配网建设与改造和市委、市政府"项目推进年"活动,赠送《办法》小册子进行宣传。时间:全年。
(3)在各供电营业窗口触摸屏内增加《办法》内容,供客户查询。时间:4月底前。
2、学习培训。新颁布的《办法》,对供电企业的监管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较大的扩展,更加明确和具体地规定了供电企业和用户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提出了供电服务的新标准和新要求,涉及到供电质量、供电安全、服务行为、投诉举报、收费政策、信息报送等各个方面,各部门、班组要利用班组学习、员工自学、座谈讨论等形式开展学习。同时,局将从两个层面组织《办法》学习培训。
(1)局领导干部和骨干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学习培训班。时间:按上级要求。
(2)分期参加市局组织的《办法》学习及技能提高培训班。结合各岗位实际,在全局范围举办一次《办法》学习测试,检验《办法》宣贯学习效果。时间:5~6月。
各部门、班组要在相关薄册上及时记录学习情况备查。
3、自查整改
(1)各部门、班组要认真对照《办法》,疏理本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对达不到《办法》要求的,要制订详细计划,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时间:3月下旬~5月底。
(2)结合全省前两年供电监管、行风建设优质服务明查暗访、省公司营销稽查中反馈的问题,自查重点如下:
供电质量:
一是供电可靠性基础管理。可靠性系统基础数据是否存在误差,公用用户数与公用变台数是否不对应;停电事件统计存在是否遗漏,停电事件的停电时间录入与实际情况是否存在误差。
二是电压监测点设置及数据采集。电压合格率统计数据与监测点现场实际数据是否存在不符;电压监测点的数量和设置点是否符合要求,公用配电变压器档位设置是否合理,是否造成电压合格率偏低。
三是部分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存在"低电压"、供电卡脖子的情况。
四是计划检修、临时检修停电通知是否规范。有序用电方案是否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供电服务:
一是用户业扩报装工作。营销业务系统内业务办理记录与实际情况是否不符;营销系统业扩报装流程完成周期是否存在超期。
二是客户受电工程检验。是否开展中间检验,竣工检验是否一次性告知用户具备合格送电条件的结论意见。
三是供用电合同文本制订及审核是否严密、细致。高压供用电合同中对变压器损耗计收标准描述是否不清;对产权责任分界点的表述是否完整规范。
四是故障抢修是否存在超时现象;抢修人员是否存在服装不规范和工器具与备品备件不足的情况。
五是工作人员着装规范、挂牌上岗、规范使用座牌的情况;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提前吃饭、下班,或从事看小说、看报纸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是供电窗口卫生状况;便民设施配备情况,标准是否统一。样表版本是否存在陈旧未更新、资料盒内资料放置凌乱或索性不放、触摸屏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情况。
七是抄核收工作中是否存在不抄、少抄、多抄和估抄现象。
八是客户投诉举报是否按规定时限进行闭环管理情况。
九是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超标准收费的情况。
市场行为:
一是专线用户的线损率计算是否存在计算错误情况。
二是客户委托工程预(决)算表中是否列入与工程内容无关的"绝缘手套、绝缘靴、操作杆、模拟图板"等安全工器具及其他装置费用。
三是客户委托工程试验报告上是否存在涉及供电企业的报告抬头、人员签名、公章等问题。
供电安全:
主要是重要电力用户安全供电管理。高危及重要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和使用情况,是否建立自备应急电源基础档案,下厂记录是否完整,整改缺陷单开具是否规范、完整,是否通过有效的方式告知用户。
四、保障措施
1、各部门、班组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意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2、要把贯彻实施《办法》与"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推进电网建设、加强营销业务管控和标准化建设等各顶工作相结合,推动供电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要与市委、市政府"项目推进年"活动相结合,适应政府和用户对供电服务的新期待。
3、有供电质量组、供电服务组、市场行为组三个专业组组长牵头,各部门、班组配合,根据《办法》条款规定和自查重点中提到的问题,逐条对照检查,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在5月20日前报办公室。
4、6月上中旬前,各相关科室要全面完成存在问题整改,做好迎检准备。
五、时间要求
1、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以前):各部门、班组要全面启动,广泛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2、实施推进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各部门、班组要突出重点,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订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总结提高阶段(5月下旬):各部门、班组要认真总结贯彻落实情况,并将总结材料于5月底前报局办公室。
4、迎接检查阶段(6月上中旬):迎接市局专项检查。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 上一篇:关于实施营销业务重大差错联责考核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印发《班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