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浙江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意见的通知》(浙民助[2010]95号)精神,根据我市实际,现就如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重点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政策落实及规范管理情况。检查2009年以来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设情况,查找并填补政策漏洞,纠正与政策规定不相符合或不一致的问题。检查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操作管理情况,确保救助对象核定的公开公正并坚持动态管理,确保救助水平的公平合理并做到分类施保。
(二)各项社会救助资金运行管理及落实到户情况。检查各项社会救助资金拨付运行情况,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坚决纠正社会救助资金拨付环节滞留、挪用、挤占等现象。
(三)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公开与监督情况。检查核定的救助对象是否按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
二、工作步骤
(一)下发通知,部署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工作。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此次检查内容,广泛听取各界群众意见,在7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同时将自查报告送市民政局社救科,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组织实施、发现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情况,要有做法、有经验、有成效、有问题、有数据、有实例、有分析、有建议。
(三)市民政局联合有关部门在7月12日至20日对乡镇、街道进行重点检查,覆盖面不少于40%。重点检查方法:听取乡镇(街道)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查看各项救助资金的拨付运行及核对财务台账情况,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和档案资料;走访救助对象,了解救助资金是否足额按时领取;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7月2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绍兴市民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管理,保障困难群众切身利益。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制订具体周密和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对低保、医疗救助和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予以批评并协调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边查边改,完善机制。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并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安全运行和及时足额发放,推动社会救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