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根据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决定从今年起,在全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创新载体,扎实推进,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不断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促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星晋级”工作的领导,成立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胡宝荣、何叶春同志任组长,王小海、谢文权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谢文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珏炜、陈利明、黄金康、陈永华等同志为成员。
三、活动对象
全镇13个行政村
四、活动程序
党风廉政建设星级村创建考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年12月底前完成考核评定,年底进行命名表彰。
五、工作内容
(一)考评办法
1、根据镇“评星晋级”活动考评标准,在各村自评基础上由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组织对各行政村进行考核评定。
2、考评档次为一星至五星,实行100分制,各星级之间为梯级递进关系,凡有不符合星级考评标准所列要求之一的,不论得分高低,都不得评为该星级及以上星级村。考评总分达到100分的定为五星;90分以上的定为四星;80分以上定为三星;70分以上定为二星;60分以上定为一星。三、四、五星级村原则上控制在40%、6%、4%左右。
3、三星级以上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制,主要包括:①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②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③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④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4、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村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升级。
(二)结果运用
1、星级评定结果作为村党支部创业承诺责任制考核相关依据并与各类考核评先评优等相挂钩。对评定四星级以上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在农村建设项目上给予政策上的倾斜、资金上的补助。
2、三星、四星、五星级以上村分别在年终村党支部创业承诺责任制考核中给予1分、2分、3分的奖励加分。
3、四、五星级村推荐参加上虞市级及以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评比。
4、二星级以下(包括二星级)的村,当年原则上不能被评为“五好”基层党组织,不能评为市级文明村。
5、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年初对升级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对降级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6、对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主职干部在责任追究中扣分,对连续两年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的主职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六、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成立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和办公室,拟定今后5年创建规划和本年度创建计划,拟定镇“评星晋级”活动考核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评星晋级”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评创星级村氛围。
2、自评申报阶段(2010年10月底前)。各村自评后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申报评比。
3、考评验收阶段(2010年11月底前)。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组织评比,核定各村星级后,一至三星级村由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核小组直接发文公布,四至五星级村在镇考核定级的基础上,经报上级审核同意后发文公布。
4、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2月底前)。认真总结“评星晋级”活动工作经验,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内容,不断提高“评星晋级“活动的水平和实效。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各村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和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2、密切协作、落实责任。抓好“评星晋级”活动的开展,需要全镇上下的通力配合。镇考评小组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联村干部要深入各村,全面了解情况,指导各村活动的开展;村级党组织是活动的主体,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热情,做到每个村有目标、有部署、有措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有序推进。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推进“评星晋级”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O一O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评星晋级 方案
抄报:市纪委、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
上浦镇党政办 2010年05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