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认真做好今年粮食收购工作,切实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按照省、绍兴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虞政办[2008]38号)精神,根据新春农情、粮情摸底调查的情况,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2008年度粮食订单规模和相关粮食收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粮食订单规模
确定2008年全市粮食订单规模为2200万公斤,其中:圆粒型早籼稻1700万公斤,普通晚粳稻500万公斤(分乡镇计划详见附表)。
二、粮食收购政策
1、粮食订单签约对象。今年早稻订单的签约对象扩大到实种早稻面积2亩以上(含2亩)的农户。晚稻订单则主要向种粮大户倾斜。
2、订单收购价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时,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当市场粮价高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时,按市场价收购。继续实行订单粮价外补贴和订单履约奖励政策,对订单粮食给予每50公斤7元的价外补贴;农户在完成当季订单时再发给每50公斤5元的奖励。
3、预购定金发放。对早稻订单在2.5万公斤以上、信誉良好、本人有要求的种粮大户,按不超过早稻最低收购价款的50%发放粮食预购定金。农户领取预购定金须由具备一定经济实力,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担保。预购定金由当地粮站在订单签约后发放,在早稻投售时收回。
4、实行敞开收购。为维护好粮农利益,今年对本市农户自产的订单以外的粮食,不分大户和一般农户,市粮食收储公司执行敞开收购政策。订单外粮食的收购价格实行随行就市,但收购保底价不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
三、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粮食订单是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确保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有关乡镇(街道)要重视和关心此项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及时传达和宣传好今年的粮食产销和粮食订单政策信息,让粮农吃下“定心丸“,引导农户安排好今年的粮食生产。
2、严肃粮食订单政策。市粮食收储公司要加强与有关乡镇、村的联系与协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将粮食订单计划全面落实到村到户,确保粮食订单的履约率。
3、深化为农服务。市粮食收储公司和下属各办事处、各收购站点要牢固树立为农服务思想,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做好订单计划的分解和签约工作。要完善以“联大户、搞服务”为重点的跟踪机制,努力帮助农户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
上虞市粮食局
二00八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2008年订单计划.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