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驿亭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新居民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居民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促使新居居工作管理有序规范,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上虞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0年上虞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思路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拟制定2010年度驿亭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平安驿亭”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实现新居民安居乐业为目标,以改善就业和维护合法权益为根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新居民的服务、教育、维权、管理等各项工作,为新居民营造宜居创业环境。
二、考核对象
各村新居民事务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具体根据上级和新居民事务局的要求,重点对新居民信息登记率、出租房屋登记率、治安责任书签订率、人户一致率和信息登记质量等五项内容,实现“五率”达标:新居民登记率90%以上,新居民信息质量合格率100%,出租房信息登记率98%以上,人户一致率80%以上,治安责任书签订率100%。各项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实行倒扣分,每项分值扣完为止。
四、考核方法
镇新居民事务所结合本镇新居民分布情况,实施分类考核,全镇各村分为三类。A类:五夫、联桥;B类:马慢桥、袍江、五洲、新驿亭、西陡门、贾家、鲁溪闸、春晖;C类:新横塘、二都、杨梅、杨溪、孝丰、白马湖。其中:A类村每月抽查30人以上,B类村每月抽查20人以上,C类村每月抽查10人以上。考核为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各村要每月对照考核内容自查,考核主要采取实地抽查、查看资料等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各村专管员核发补贴的依据。
五、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每一类前1名为优秀,考核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结果计入村年度综治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考核成绩。
2、经年终考核为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会议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因失职、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等原因,达不到考核要求,造成该村新居民服务管理各项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要作出书面说明分析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驿亭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五月二十日
报:市新居民事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