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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
“社区矫正规范建设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规范建设落实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浙矫正办[2009]5号《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若干意见》、绍矫正委[2009]2号《关于印发<绍兴市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委[2009]9号《关于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社区矫正规范建设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市司法局局长 虞彩琴
副组长: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市司法局副局长 梅崇苗
成 员:市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 阮士军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章宝良
市检察院监所科科长 朱永兴
市法院刑庭庭长 赵岳荣
市财政局行政事业科科长 田如蕾
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 顾杰敏
市司法局矫正工作管理科副科长 陈兴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上虞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
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
